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时发布的一种周知性文书,要公布招标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时间、招标步骤及联系方法等内容.以吸引投资者参加投标。其通常由标题,标号,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有的招标公告还带有附件,将一些繁杂的内容,如项目数量、工期、设计勘察资料等作为附件列于文后.或作为另发的招标文件。
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的“投标邀请请书”,其内容与招标公告的内容一样。不同的是,邀请书以书信体行文,标题直书“投标邀请书”,正文有称谓(被邀请单位的名称),开头有对被邀请者的肯定性评价,邀请书的文字更为简洁,语气更恳切。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