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如下,共九大类: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三、管制刀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
五、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腐蚀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随身携带物品:
酒类不能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枪支、军用或警用器械类(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一、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国内航班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1、 危险品,除了符合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和南航规定允许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外,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和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包括:
1) 爆炸品;
2) 气体,包括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
3) 易燃液体;
4)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7) 放射性物质;
8) 腐蚀性物质;
9) 磁性物质等杂项危险品;
2、南航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3、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他类似气味或性质的物质;
4、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5、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各种类型带有攻击性的武器,但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具体细则以承运人运输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95539;
6、军械、警械;
7、管制刀具;
8、活体动物,符合规定的小动物及服务犬除外;
9、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