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孝的含义那我们先看看这个“孝”字,它是怎么写的,首先是一个由“老”字的上面部分和一个“子”字组成;意思就是孩子对老人父母长辈的顺承和侍奉!
孝又有小孝中孝大孝之分:1.小孝,我们能满足父母的衣食住行。2.中孝,我们能照顾到父母的心情精神,让父母开心,快乐。3.大孝,我们能忠诚于国家,为国效劳,光宗耀祖,让父母因我们而感到骄傲!
“百善孝为先”,孝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伦理里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儒家文化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帝王以孝治天下,做人以孝为根本,而有关孝的理论和书籍多如牛毛。根据儒家“家国同构、君父同伦”理论,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谓“孝者,所以事君也”,所以中国历朝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利益也不遗余力提倡“孝道”,并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比如“举孝廉”作为一种官员选拨制度延续数百年。“孝”作为一个官员的考核考评的“丁忧”机制也是贯穿在整个封建王朝时期(朝廷在职官员,如果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如果违背“丁忧”制度,官员将受到法律处罚)。更为极端的孝道高于法律制度的规定,比如父母违法,作为子女的如果不举报也不并构成违法,举报的恰恰要违法。而中国当代也明确把赡养老人、遗弃老人等行为纳入刑法对儿女进行考核,这也是一种对传统孝道文化的继承。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精神也是源远流长,所谓“幼吾幼,人之幼,老吾老,人之老”,孝敬父母是必需的,这是和谐人伦关系的基础。但是古人有句话说“孝字论心不论事,论事寒门无孝子”,孝道讲究的是心,而不是事,如果把给予父母的生活条件是否优越,作为判定是否孝顺的标准,那穷人的家子弟就永远没有孝子了。但历史事实恰恰相反,自古是寒门出孝子,反倒是哪些鼓吹孝道的统治阶层,*父*母*兄争夺大位的不计其数。
随着文明的进步,我们也必需要对传统孝道中有违人性的糟粕“孝道”进行唾弃,必需要辩证看待中国二十孝的故事,比如“*子奉母”则严重违背人性,而“卧冰求鲤”“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也属于愚孝行为,以上种种置自身安全不顾的“孝”,作为父母怎么舍得儿女如此“孝”呢。至于为了“孝”不顾是非曲直、善恶黑白而罔顾法律,损害整个社会的道德和国家民族利益就更不是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