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初审初检
8月16日起,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小姐姐,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根据应征地市(区、县)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携带《审核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或初审初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
提醒: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02
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评
按下半年征集任务数的3倍确定送检对象。在初检初审合格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全部确定为送检对象,其余按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被确定为送检对象的小姐姐,根据应征地市(区、县)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评,8月底前完成。
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综合素质测评包含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三项内容,每项采取百分制,累计三项得分:
①政治思想考评,采取现场提问和谈话等方式进行,对应征女青年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团队意识、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查;
②身体素质考评,采取体能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对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两项内容进行考核,并结合身高、视力等条件综合评定;
③文化素质考评,采取网上自动组卷评定的方式进行,对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基础知识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