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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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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结束后工具应放在规定的位置。
2.开动设备前,必须与相关及周围人员联系(鸣铃示警等),做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3.不开动防护设施短缺或失效的设备。
4.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机械设备时,应停机、拉闸挂牌。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要设专人监护,并有防止人体与运动部位接触的措施。
5.设备检修、清理后,应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齐全有效。
6.发现安全故障或隐患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整改。
7.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8.对运转设备或车辆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认可,由操作人员试车。
9.员工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的旋转的机械设备,禁止隔机传递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许掷、抛。
10.对设备的转动部位加油时,须使用长嘴加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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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起重伤害
1.吊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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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吊装物品时,必须有防倾倒措施,坠落半径内不准有人。
3.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设备和工具。
4.进行起重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起重支点、吊点、固定点必须确认牢靠。
6.吊车在坑、沟边沿及架空线下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配合吊车作业的人员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转范围内。
8.吊有尖锐棱角物体时,要在钢丝绳与物体棱角间加保护垫,防止因重物尖锐棱角对钢丝绳产生折损而造成绳断,物体坠落伤人。
9.多人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指挥手势、信号要明确。
10.吊物不准从人体或重要设备上经过,物体吊运过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准站人。
11.检修天车时,必须停电、挂牌,必要时地面设警戒线,并指派专人监护。
12.天车对汽车进行装卸货物时,汽车司机禁止待在驾驶室内。在装卸过程中,天车起吊或落吊时汽车上禁止有人。
13.上下天车、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时,要与司机联系好,待车停稳后,再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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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触电伤害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进行电器安装与维修,不得擅自接电源。
2.电气专业人员在安装、维护、检修电器设备后,不得留有隐患。
3.严禁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4.移动电器电源线不准拖拉,电源接长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并不准裸露金属线。
5.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并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6.对电风扇、电焊机等可移动式电气设备,在移动时应做到先拉闸、后移动。
7.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除电气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信号装置。
8.擦拭清理电器设备时应先停电,不准用水冲、不准用酸、碱水擦洗。
9.电焊机的一次线(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米。
10.使用的明电线(滑触线)高度不宜小于3.5米,如低于3.5米的明电线应有安全网罩,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或信号指示灯。
11.严禁在雨天室外使用电钻、手砂轮、手电锯等电动工具。使用手灯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供电,在潮湿的环境作业应使用绝缘柄的手灯。
12.日常办公使用电器时插头与插座/插盘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插盘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插座/插盘应置于避免溅水位置。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13.办公室内的重要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要妥善保管使用,下班前应确保一切设备处于关闭状态。长时间不用电器时(如节假日)还须把插头拔下,以防开关失灵、长时间通电损坏电器,造成火灾。
14.迅速脱离电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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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压力容器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