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工测量的方法
长度的测设、角度的测设
1、建筑物细部点平面位置的测设
平面测设方法 | 特点及适用 |
直角坐标法 | 当建筑场地的施工控制网为方格网和轴线形式时采用,工作方便, 精度高。 |
极坐标法 | 适用于测设点靠近控制点,便于量距的地方。 |
角度前方交会法 | 适用于不变量距或测设点远离控制点的地方。 (适用管线)。 |
距离交会法 | 不超过测距尺的长度,但精度低。 |
方向线交会法 | 施工层的轴线投测,宜用 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进行。 |
2、建筑物细部点高程位置的测设
四、建筑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
(1)在施工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的有:
①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②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③加层、扩建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④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⑤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⑥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⑦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2)建筑在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要求:
①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宜进行场地沉降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和斜坡位移观测。
②对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及其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 对一级基坑应进行基坑回弹观测。
③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进行倾斜观测。
④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一) 建筑测量
依据 | |||
精度 | 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共五级 | ||
不同期 测量 | 应采用相同的观测网形、观测线路和观测方法,并宜使用相同的测量仪器设备 | ||
观测点 数量 | 工作基点 | 在特等、一等观测 | 其他等级 |
沉降观测基准点(形成闭合) | 不应少于 4 个 | 不应少于 3 个 | |
位移观测基准点 | 不应少于 4 个 | 不应少于 3 个 |
(二)基坑观测
顶部观测 | 技术要求 |
观测点位置 | 基坑围护墙或基坑边及顶部变形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 周边中部、 阳角处、邻近被保护对象的部位应设点; |
间距与个数 | 监测点水平间距≤20m,且每边监测点不宜少于 3 个; |
共用点 | 水平和垂直监测点宜共用同一点。 |
深层观测 | 技术要求 |
观测点位置 | 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围护墙的中间部位、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 |
间距与个数 | 监测点水平间距 20-60m,每侧边不应少于 1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