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边界和公众自由获取作品的起点,是著作权法的永恒命题,而合理使用制度就是其中的精髓所在。
知识的更新和发展无法一蹴而就,创作活动也不可能脱离对已有作品的借鉴和利用。合理使用制度通过规定一系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作品的情形,从法律上保障了适度引用前人作品的可能性,促使各方的利益在平衡和协调的关系中得到最大满足。
当然,基于合理使用制度是一种对专有权利的“限制与例外”。因此,需遵循限于特殊情况、与作品正常利用不冲突、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等前提。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文字:张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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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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