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5日讯(记者郭丽霞 通讯员沈考)1月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2日公布。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
1.复核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
2.复核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3.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4.复核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5.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不反馈复核结果。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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