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说法,你在4岁时父亲就与母亲离婚了,而且生父到现在还在服刑,你现在已经到了要考公务员的年龄了,说明你父亲的刑期是比较长的,这种情形对你报考公务员,特别是公检法类的公务员影响是比较大的。
你4岁时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在你7岁的时候改嫁,一直和母亲和继父生活,继父是你的监护人和实际养育的人。你现在连父亲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这的确令人同情。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的角度来看,你都没有错,你也是受害者。你有追求自己发展前途的权利,社会应该给你一个公正、公平报考公务员的机会,但你父亲这条枷锁还是会连累你,成了你的包袱和负担,成了你挥之不去的紧箍咒。
虽然你从读小学开始,所有材料父亲一栏都是填写继父的信息,虽然继父对你也有养育之恩,但从血缘关系来说,继父还不属于直系亲属,只能算是你的监护人之一。虽然现在报考公务员,主要是还是要看个人的表现,但在提交政审的材料中,直系亲属有无犯罪记录,也就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还是必须要填写的项目。
按照我的理解,如果你是报考一般的公务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能够过关,在考察环节都要加上政审。很多考生虽然很优秀,但家庭历史清白的人很多,尤其是公检法类的公务员,对于政审的条件要高于综合类的公务员。
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通知,即人发(1996)84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有六类人员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四是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五是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六是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从这六条规定来看,前四条都是指的本人现实表现情况,当然一般人是不会有这四类情形的,最要命是的第五条,那就是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
这一条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直系亲属,包含了判处死刑和正在服刑两种情况;二是旁系亲属中,主要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所谓重大影响,主要是和自己一起生活,受到他们耳闻目染,对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会对自己三观的形成造成负面效果。
你虽然从小没有得到父亲的关爱,父亲也几乎没有抚养过你,即使你现在连父亲什么样都不记得了,但父亲还是你的直系亲属,而且是重罪,到现在还在服刑。但父亲是你直系亲属这个事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你和父亲的血缘关系也是无法改变的。
虽然填写的资料中,父亲信息填写的是继父,但对你报考公检法类的公务员没有任何帮助,不但政审无法过关,甚至连报考的资格都不具备,也就是说不符合报考的条件。我劝你还是放弃这种想法吧。
年轻人有理想、有抱负是好事情,但千万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条条道路通罗马。想考公务员,可以报考那些专业性高一点的岗位,涉密要求不高的岗位,也就是除了公检法之外的综合类公务员,但也只能是试试运气,由于你父亲的这种现状,估计政审还是有影响的。
综上所述,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条件,由于你父亲正在服刑,估计服刑时间也超过了10年以上,不管你和你的父亲是否熟悉,他都是你的父亲,是你的直系亲属,这是不能报考公检法类的公务员的,还是要面对现实,另辟蹊径可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