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即“职业士兵”。作为士兵队伍的主体力量,士官既是专业技术人才,又是管理教育骨干,按工作性质可分指挥类和技术类。
士官非官非兵的特殊地位,使其成为官和兵之间不可缺少的纽带和桥梁。
2009年,我国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什么是定向培养士官?
参加高考并填报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合格录取后即可成为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属统招全日制大专学历。
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本度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