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学校,新学期开始,总有那么几个学生无缘无故就不来学校了,这个现象在初二下学期、初三上学期尤为严重。有些学生甚至是在学习中途,直接到办公室,和我讲要辍学打工。面对这种情况,很多老师可能不知道怎么应对,甚至会措手不及。这里,君山分享这些年,我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一些经验,抛砖引玉。
1、和学生谈一谈你不能辍学的三个理由!学生之所以想着退学,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学生到了初中阶段,有了一点自主意识,叛逆期里又对父母、老师的意见有抵触心理,而对于外面的花花世界则极度向往,因此,辍学打工是他们最多的想法。这样的学生一般成绩也不太优秀,到了初二、初三了,已经完全被“大部队”抛弃了,繁重的作业、老师的训斥,校园生活给了他们巨大的压力,成为他们每天挥之不去的噩梦!
对于这种学生,我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劝。杜绝和他们讲“好好读书、天天向上”的大道理,这些道理他们从小听到大,不仅耳朵长茧,甚至可能都已经有一些厌恶了。
我会根据情况告诉他们三层意思:
a、放低姿态,不要敌视校园生活,享受与同学相处的美好时光。你成绩不好,学校也不指望你考“清华、北大”,这个社会上有成绩好的人,当然也会有成绩差的人,不管是哪一种人,都有权利在校园里美好生活。现在学习跟不上了,你压力很大,那么就请你放低姿态,抓一点“基础”。如果在班里没有存在感,就为班级做一点贡献,你照样是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最重要的,享受初中生活,你错过了,以后就没有了!
b、中途辍学,这是你人生的重大决定,你一定要慎之又慎。中途辍学,意味着你前面两年的学习生涯就白费了,你小学文凭进入初中,虽然你在中学读了两年,但是出去之后,你还是小学文凭,你掂量掂量,合不合算?另外,现在的社会,还是一个看文凭的社会,虽然你可能以后就想从事社会最底层的工作,但是,你要想一想,你这个年纪,小学文凭,什么样的社会底层工作能够容得下你一个“小学文凭”呢?
c、即使辍学,你也不能打工!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也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你一意孤行外出打工,你的监护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般情况下,当你表达完以上三层意思,大部分学生就都会回心转意了!但是,部分情况下,可能还是会遇到一些特别顽强的学生,这个时候,你就需要用上另外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