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面试要带些什么,教资面试准备什么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5-03 03:12:47

统考地区2021上教资面试网上报名已经结束,小伙伴们终于如愿吃上了面试的苦。接下来就要安心备考面试了,在此之前,希仔提醒大家考前要提前准备好一项重要的材料——防疫材料。

一、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1、注册当地健康码,如上海要求在5月1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面试当天需要出示给工作人员。

2、打印安全承诺书/健康情况声明书,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各地的要求不同,有的地区只要求提交安全承诺书/健康情况声明书,有的地区则要求安全承诺书/健康情况声明书和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都提交。体温监测表要求考前14天开始记录体温,建议小伙伴早点打印。

3、特殊情形下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如果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当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入场。

建议小伙伴们在考前14天就要减少出行了,做好防护,避免考前发热影响到教资面试。

二、准备防疫材料注意事项

1、注意查看面试公告中的防疫要求

一般,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会在本省的教育厅官网或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教育人才官网公布,从官网上查看消息或者下载文件比从其他网站更加可靠。也可以直接下载附件文件。

小伙伴们记住,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名称不同,注意看网址后有无“官方”字样。

小伙伴们如果不想费力再去查找面试公告,可以在一起考教师公众号菜单栏查看面试公告,点击教师资格,再点击21上教资面试公告,即可查看自己所在省市的公告,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原文公告。

2、把握重要时间节点

一般需要考试前14天填写体温检测登记表部分地区还会要求在健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小伙伴要注意时间,可以将其添加到自己的日程中去。

3、提前打印好各类纸质文件材料

需要打印的纸质资料,小伙伴可以提前打印好,多备几份,比如安全承诺书/健康情况声明书和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一般都需要纸质材料

4、及时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形势

防疫材料与当地的疫情防控形势密切相关,除了准备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小伙伴们也要及时关注当地疫情变动。

最后希仔附上27省市面试公告防疫要求,供大家快速查看自己所在省市的面试防疫要求。

上海

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5月1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后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签到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2.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员。

3.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2.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甘肃

疫情防控

(一)签署“声明书”,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ganseea.cn/)进入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及《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考前14天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记录体温,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二)申领“绿码”

通过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申领健康码(简称“绿码”)。搜索“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点击“出行码”→点击“健康出行码申领”→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面试审核时出示(现场确认)。

(三)境外、非低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来甘返甘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

现场审核、考试前14天内从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的来甘返甘考生,须全员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疫情重点地区返甘的考生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提交由省内疾控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取得核酸检测报告。

(四)做好日常防护,及时健康排查

现场审核、考前14天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天津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如实填写《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黑龙江

重要提示

1.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于4月29日发布《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须及时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及时查阅公告内容,并按要求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面试。

青海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 机构和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 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 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 十四天体温监测、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 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 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川

疫情防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6号)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生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的“绿色健康码”或“有效行程码”参加考试。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4),并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如实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书在考试当天候考时上交。

安徽

安徽: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并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辽宁

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 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

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 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山东

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进入候考室后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1 米以上距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浙江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两周起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防疫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当天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考人员、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报考人员、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及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及考点相关安排。

云南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双面打印)

宁夏

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生须从考前14天(5月1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符合健康体温标准(低于37.3℃),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三)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考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出示通信行程卡、《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卡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生在考试进行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综合研判处理。

(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五、其他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提交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北京

10.面试期间,请广大考生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服从考点管理。

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吉林

疫情防控须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和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要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按照要求,执行当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详见附件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手机在微信吉事办程序中下载)。并在“吉祥码”下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提交的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六)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到达或途径”地区显示红色字体(表示考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3天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面试前要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封存到手机袋中,标注个人信息,并放到指定位置,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河南

(十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在参加面试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附件1

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表格见附件2。每位考生一张,进入考点候考室时上交)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前14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抽题室前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福建

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5月2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对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江苏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5月1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7,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 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贵州

(七)请考生按照贵州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认真阅读《贵州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做好自我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各考区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附件1

贵州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考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贵州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序进行,面试考生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考区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自愿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所有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详见附件2)。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考区保留3个月备查。

(二)属于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1)考前14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国外境外返回、国外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4)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三)根据2021年4月1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从相关疫情地区来黔考生,应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现场扫贵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面试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提供《贵州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否则不

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二)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根据研判结果决定是否允许考生继续参加面试,期间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足。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喧哗,不得拥挤。

五、其他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提交的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湖北

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考生在考前体温监测中发现有咳嗽、发烧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应提前向所在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候考室时,须摘除口罩,手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接受安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在候考室及备考室内不可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并需全程佩戴口罩。试讲及演示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过程中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继续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七、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南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见附件),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赴考点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出行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陕西

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参加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的考生应按照所选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和考试。

为防止考生大量聚集,西安、咸阳考区采取考生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其他考区按学段分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仔细阅读各考区时间安排,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到达确认现场,应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保持间距,做好自我防护。

考前14天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候考、抽题、备课环节应佩戴口罩。

河北

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就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提出以下要求:

1. 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公告之日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2.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校生在学习或户籍地就近选择考区,尽量减少长途流动。

3. 所有考生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此外,考生须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3),可以是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

4. 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5.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 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7. 考生仅在正式测试、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在侯考等其他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

8. 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海南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面试考生须知,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面试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3.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4.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5.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6.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自带的书包或手机专用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放置在考点设置的“禁带物品放置处”(考生不宜将贵重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

7.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考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每日健康打卡,否则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情况确定)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江西

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按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赣通码”注册,同时打印《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字确认。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重庆

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 ( 教 学 厅〔20 20 〕 8号 ) 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 的精神,将在面试前 14 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 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生应提前申领电子健康码,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2)。入场 检查 时 上交承诺书并出示电子健康码。

(二)温馨提醒

1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3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广西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

广东

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预先注册“粤康码”,进入考点须出示“粤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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