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6年以前,小学和初中阶段的留级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学校甚至组建专门的留级生班。1986年4月1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际上,各地已经严格限制留级现象,一般不得留级。2006年以前,我国是有留级制度的。在中、小学校,成绩差的学生,学校会要求他们留级一年。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各个省份纷纷取消了留级制度。2015年4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义务教育法》又进行两次修正。
本人在中学、大学任教三十多年,对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以后的学生实际状况体会比较深,认为还是应当恢复留级制度。
由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留级制度和禁止开除学生,现在,不论小学和初中生实际水平如何,基本上都可以升级而且毕业。实际上,一些初中毕业生可能连小学毕业水平都没有达到。以前,有的学生家长向初中老师了解子女的学习情况,老师当着家长的面,一对一讲解数学知识,有的学生连小学阶段的加减乘除以及分数运算都一筹莫展。在打发走学生以后,家长也只能苦笑承认,实在是给老师添麻烦。
对这样的学生,老师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这样的学生在普通初中的普通班里往往并非个别,而是相当一部分人。基本上数理化外语等科目只考二三十分以下的人几乎和没来听过课差不多,坐在教室里,几乎也听不懂什么教学内容。并且,由于听不懂,也更加厌学,基本也很难遵守课堂纪律,成为各种行为习惯也很差的学习困难生。学生往往自己也丧失学习信心和兴趣。
这也是很少有学校不分重点普通班的基本原因之一。尽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初中、重点班,但实际上,重点学校、重点班始终客观存在,教师在不同学校、班级上课的感觉也明显不同。
关于是否恢复留级制度,各方意见并不统一。教育部采取的是由各地自行决定的态度。
在教建议字【2019】496号中,教育部表示,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具体是否允许留级、跳级,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不看广告看疗效。如果实行留级制度,也很有可能,使学生实现填平补齐短板,达到提升水平的作用。这样的事例可谓屡见不鲜。
固然有留级生没有学好的情况,但是,如果不留级却肯定在学习方面欠账越来越多,以后,肯定学不好的情况几乎是肯定的。因此,从学生转变的概率上也应当实行留级制度。并且,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当不得从事有偿补课,社会教培机构由于实行双减政策,事实上几乎全面退潮,如果学生家长无力辅导的情况下,学生连提优补差的辅导老师可能都找不到。
经费支持保障方面看,如果适当允许一定比例学生留级,我国至少多数地方还是有财政支持能力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如实行留级,则会造成大量的学生滞留,不利于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我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入学难的问题,因此反对留级的声音颇为强烈。但是,至少许多地方有财力支持留级制度。并且,以前在国家经济力量还比较薄弱的年代,尚且允许留级,现在,经济实力增长许多倍的情况下,更应当有能力实施这一制度。
《义务教育法》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而且,随着学生人数的减少,教师数量也会相应有所缩减,从而节约人力成本。在此情况下,支持一些留级生的经费支出,应当还是完全有可能的。2016年新生人口数为1786万人,2022年降至956万人,短短六年,几乎腰斩。人口下降的趋势在短期内很难有根本性地改观。今后,中小学乃至大学教师超编将是迟早难以避免的现象,需要早做筹划。
从学生的年龄、智力发展程度、速度看,有的学生懂事晚,开窍晚。而且,总体上,中国的中小学教材内容难度在世界上属于比较高。的确存在相当数量的学习困难学生。有时,以前不理解的学习内容,以后,随着年龄增长,理解力增强,往往自然就理解了。在多数情况下,学生年龄略大一些,在学习方面的优势是存在的。
至于,留级生普遍被视为“差生”,留级生被贴上歧视性标签,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这种观点比较片面。如果一个学生连这种心理压力都承受不住,本身就说明学生需要经受一些抗挫折教育。
而且,与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升级相比,跟不上班级教学进度,成绩越来越差,对学生心理打击才越来越大。这也是一种对学生不负责,读完九年送走完事的态度。
对留级制度应当加以必要的限制,不得无限制、多次反复留级。对于初三毕业年级更是应当严格限制,否则,事实上将造成多次中考的局面,对其他学生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局面。如果累计留级三级,则初中毕业可以达到18周岁,具备就业打工的年龄、身体等条件。
结合今后由于学生总量减少而推行的小班化教学,探索分层教学,个性化教学,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留级生班,化解社会焦虑,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