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印发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今年全省中招考试
将于6月26日至28日进行
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均在网上进行
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在50%以上
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严格招生纪律
01 考试时间和分值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
《通知》明确,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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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8月20日前录取结束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具体安排为:
7月12-13日,省提前批次招生录取;
7月15-16日,市县级提前批次集中录取;
7月19-30日,市县级普通批次录取;
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03 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0%
《通知》明确,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在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04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通知》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
05 多条“禁令”严肃招生纪律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高中学校与考生提前签约,违规圈占生源;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来源 | 郑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