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的默认规定你都知道哪些?就以当下热度颇高的考研话题为例,有不少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对外语一门学科有如下规定:选择英语或日语或俄语。
因此有不少英语实在偏科的同学选择自学日语,还以为自己的选择无比明智,可实际上,规定是规定,学校老师有自己的喜好又是另一回事。
而当这种喜好变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那这种偏好就成为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考研外语就是如此,虽然规定是可以选的,但当成绩相当的学生摆在面前,没有哪个导师会放着选英语的不要,转而去收小语种的考生,这是公认的事实。
因“一撮白发”走红的女副区长,简历很神秘,网友建议其先染黑不止考研,考公也是如此,事实上,许多应试考核,表面的报考要求是一部分,潜在的要求又是另一回事。
比如公务员考试,大家都知道需要有政审和体检的筛选,那纹身和染发呢?同学们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否定的答案,因为这些和公务员的外在形象和严格要求不相符。
可实际上,在官方文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有纹身的考生不予录用,其中只规定了警察等特殊岗位有纹身者不予录用。
染发也是如此,无论是考公还是当上公务员之后,这些都是你的自由,可设想一下,如果一个学生刚毕业就纹的这一块那一块,去参加公务员考试,就算成绩第一,也没人会觉得他过的了面试那一关。
同样的,如果一名学生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想着反正有编制,也没有明确要求,她就染了一头五彩斑斓的头发,诚然领导不能因此开除她,但办公室的其他公务员会怎么看她?光是异样的眼光和非议,就足以让人无法承受了。
这些都是“默认的要求”,也是体制内发展过程中,外界对某一群体所产生的“刻板印象”,虽然是贬义词,但也成了约束公务员的隐形条款。
深圳市的一位女干部,就因为头上的“一撮白发”意外走红了,这种白发,怎么看都不像是自然衰老,倒像是年轻学生们所钟爱的“挑染”。
面对质疑和建议,平原副区长的回应尽显格局因此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公务员可以染发吗?这太不符合体制内的形象要求了!应该染黑才对。
这名意外走红,进而遭受不少质疑的女公务员,是深圳市龙岗区的一名副区长,名字叫“平原”,名字叫人眼前一亮,正如她独特的气质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