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三还能留级吗,2023年还可以留级吗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5-20 18:04:13

1.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哪些原则?

答:为了保证最大限度满足城区学生入学需求,2022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基本消除大班额前提下,划片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上”,但不可“选学上”

2.今年广大家长如何了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信息?

答:广大家长可以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官网、“云上咸宁”“云上咸安”、咸宁市教育局官网以及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大门口等官方渠道了解有关招生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传播不实信息导致市民上访、无理取闹不听劝阻、别有用心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3.为什么市城区所有入学新生(含转学插班)都要进入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且要采取书面承诺制?

答:网上登记平台是方便家长进行新生(含转学插班)入学信息录入的重要方式,是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调查及学位安排的重要依据,也是推进市城区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家长在登记平台进行入学信息录入后,区教育局将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建局对家长所填报的房产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对弄虚作假、故意错填瞒报等行为可以及时发现处理,因此要求所有入学新生(含转学插班)必须进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平台登记时需提供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不动产(房产)证编号或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水电表编号等信息,市城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家长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片区入学资格,只能待秋季开学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家长对网上所登记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进行书面承诺,对于在平台上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证明所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4.为什么学生只能按片区入学,不能“择校”?

答:国家对义务教育实行的是按家长(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带有强制性。教育行政部门已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当学生就读学校与家长意向学校不一致时,以家长(法定监护人)居住地为依据,遵循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入片区内学校就读,但相对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是到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入学,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有学上”,但不保“选学上”。

5.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如何安排?

答: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如下:

7月19日—8月8日,家长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登记,其中7月19日—7月24日,小学一年级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平台进行登记;7月25日—7月31日,七年级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平台进行登记;8月1日—8月8日,转学插班学生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未登记的在平台进行补登记;

8月15日—8月17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平台登记的第一批、第二批学生现场审核入学条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8日—8月19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平台登记的第三批学生现场审核入学条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8月26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学校无法安置的第三批入学学生;

8月29日,没有突破招生规模的小学(条件见招生对象),登记审核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出生的学生,视空余学位情况按出生日期先后顺序予以安置;

8月30日—8月3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

9月1日—9月2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资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办理异动手续、安排入学。

6.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入学时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

答: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入学时,遇到困难时解决办法:一是在7月18日—8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直接前往按居住地划定的相关学校现场咨询或拨打公布的电话咨询;二是8月15日—8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可前往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的银桂学校和泉都学校2个临时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其中银桂学校临时办公室负责现场解决永安片、浮山片、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招生入学有关问题;泉都学校临时办公室负责现场解决温泉片、市外校、市温中、市实验小学、泉都学校招生入学有关问题。

7.入学资料中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无房证明如何审核?

答:方法一:①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登录;②依次点击首页“不动产登记”“地市州不动产服务”“咸宁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我要查”;③根据全家户口簿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分别点击“不动产房查证明”,下载“咸宁市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信息查询结果”;④按家庭成员分别打印带公章和水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证明或无房证明,可用于学生入学资料报名现场审核。

方法二:①8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区法院斜对面)设立房产信息审核办公室,对家长所提供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等入学资料进行联合审查;②对在市城区租房户家庭根据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出具无房证明。

8.为什么要求提供入住时间在2021年8月31日前的相关证明,如正常标准的水电费消费凭据,如何提供?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属市城区常住人口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所以要求监护人提供在咸宁市城区居住一年以上相关证明,如正常标准的水电费消费凭据等。

方法一:学生监护人可以通过手机关注“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水费缴费电子凭证,手机下载“网上国网”APP下载电费缴费电子凭证,不会操作的可以去当地村(社区)寻找帮助,学生报名审核时学校可通过网络现场查询水电使用情况;

方法二:学生监护人若无法提供准确的水电表户号(缴费编号),可去国家电网、联合水务服务网点打印水电消费凭证,作为学校现场审核证明材料。

9.为什么城区部分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不能放宽年龄?

答: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鄂教基〔2014〕28号)“凡秋季开学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的文件精神,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香城学校、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数远超过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上述小学一年级新生不放宽入学年龄。其余学校在学生报名结束后视学位空余情况按出生日期先后顺序酌情招收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最大期限放宽至一个月(即2016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因市城区教育资源有限,义务教育阶段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在城区居住或工作的,不能在城区入学(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除外)。不及龄儿童若无法安置,则只能到幼儿园就读。

10.为什么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只接收在2016年9月1日之前在片区内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入学?

答:2022年秋季,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根据现有办学条件和化解大班额需要,一年级最多只能开12个班,远不能满足片区内所有居民子女的入学需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的文件精神,今年仍需对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采取多校划片的招生政策,并以购房时间加以限定,以保障片区内先购房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优先入学,故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2016年9月1日(不含当日)购房且实际入住的入学条件不进行调整。2016年9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在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就读,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购房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入学,2018年9月1日之后购房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入学。待2023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后,区教育局会视周边学校办学质量均衡状况适当调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生政策,以缓解学校招生压力。

11.非咸宁户籍人员子女如何在市城区学校入学?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需在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非咸宁籍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在咸宁市城区常住并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对于有咸宁市内户籍且在市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若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其子女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对不接受统筹安排的只能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2.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答:为充分发挥高校优质教学资源优势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咸安区教育局将咸宁市泉都学校托管给湖北科技学院全面实施办学治校,学校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学校为义务教育性质,是咸安区人民政府全额拨款的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从2022年秋开始,湖北科技学院师范学院派出王杨琴博士为首的学校管理团队入驻泉都学校,区教育局从市外校、市温中、市实验小学抽调30名优秀教师交流到泉都学校任教,全方位支持泉都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今秋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计划开设40个教学班,除二、三年级继续开办在咸宁市第十一小学外,其他年级在泉都学校本部办学。学校按片区已进行招生,同时接收市外校愿转入泉都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温泉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13.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2022年小升初毕业生如何安置?

答: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依据“小升初”相关规定,由于该校初中部学位严重不足,因此,2022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小升初毕业生不能全部直升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此招生办法已于2020年在《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20〕5号)中明确。

2022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小升初毕业生将继续按照居住地所属片区入学:属于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片区的学生就读泉都学校初中部,属于咸宁市香城学校片区的学生就读香城学校初中部,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片区的学生可申请在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就读。

14.小产权房户、单位公房户、自建私房户、拆迁未还建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对确因实际情况提供不了居住证、房产证或土地证(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户、单位公房户、自建私房户、拆迁未还建户等,必须提供有力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除须提供房产信息审核办公室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外,由学校安排工作专班上门入户进行核实,确实属于片区内并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第一批次进行登记审核。已经在市城区购买房产的,则按房产所在地到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15.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居住的小孩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提供的房产证作为重要依据到对应片区入学的小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小孩法定监护人在咸宁市城区工作;二是小孩户口、父母户口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口在一起;三是小孩全家必须出具由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四是服务区学校只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居住的一个子女的小孩提供学位。为择校而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作依据的不能入读所选择的学校,只能到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16.在市城区内没有符合入学规定的房产,租房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租房户子女入学必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及由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城区经商服务的还需提供: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只提供一个登记证书)。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复印件、用工单位给本务工者不低于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租房户子女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家长,其小孩属于择校入学,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入学就读。

17.为什么要控制学生异常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如何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答:控制学生异常流动是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和学校规范化管理。首先,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需要较长时间适应陌生的环境,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所以不鼓励学生无特殊原因转学;其次,城区绝大部分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插班生。转学插班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一是同城学校间转学的;二是初三年级转学的;三是学校班级班额超过55人的。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统一安排在9月1日—9月2日受理。办理程序是:先由家长携带进入片区学校就读的相关佐证资料和《咸宁市城区学校转学插班学生报名登记表》到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资料,由经办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报区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审核同意办理异动手续后再由接收学校安排入学。

18.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答: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公民同招、自愿报名、规模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向社会公告,由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统筹监管。2022年秋季,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纳入“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做到招生时间、登记报名、招生录取、注册学籍“四个同步”。有意向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家长在7月19日-8月8日期间,通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平台登记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若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规模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面试、面谈、测评、素养评价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

19.哪些对象的子女入学可以享受入学优惠政策?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咸宁市招商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咸宁市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等相关待遇。

20.初中已毕业学生为什么不能复读?初中、小学生能否留级?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留级和复读是教育部的规定,教育部“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也无留级办理功能,若强行留级,最终将导致该学生在校就读而学籍已进入毕业状态,从而导致该生将来无法上初中、高中。

咸安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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