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科二学历”学位授予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纪和公德,品行端正。
(二)二学历课程考核成绩均合格,且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为210分以上。
(三)毕业论文的成绩为良好以上。
(四)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且有效期未超过六年。
八、“本科二学历”考生什么时候办理毕业和学位授予?
答:考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取得相应的学分,并在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基础上,经毕业资格审核,颁发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江苏警官学院联合签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若考生在校期间自考本科专业未能毕业,在最高修业年限内,可以回学院继续参加课程考试。最高修业年限期满仍不能毕业的,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公安管理(治安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本科二学历”如何收费?
答: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收取学费,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100元,两年半学费合计5250元,学院于每年9月份按学年收取学费。
十、学院鼓励学生参加“本科二学历”专业学习,有哪些利好政策?
答:学院为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激励学生参加“本科二学历”学习,将“本科二学历”学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项目。一是每学期开考课程考试合格的学生按课程进行素质拓展考核加分;二是全部课程通过考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享有一次性加分政策。
信息来源 | 继续教育部
编辑 | 茆小雨、常 钰
投稿邮箱 | wx@jsp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