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走捷径”,会通过“走关系”让考证更加容易,因为这样操作表面上“门槛”低,“回报”高,但容易导致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受害者的心态骗取钱财。
普法君提醒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考证没有捷径。参加专业考试、获取专业资格,应当通过政府网站获取信息,或向主管部门咨询,切勿盲目相信,避免“钱证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