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孩子家长通知书怎么写,一年级通知开家长会的通知怎么写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6-15 10:44:47

一年级孩子家长通知书怎么写,一年级通知开家长会的通知怎么写(1)

告家长通知书

各位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

为做好县城小学招生工作,使广大家长明确我县小学招生的政策、程序及时间安排,方便家长顺利地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段学校实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因生源过多,今年县城小学仍实行6岁半入学办法。年满6岁半(2013年2月29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局安排的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招生时间安排

小学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7月6日、7日,7月15日县城小学统一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全部新生录取工作在7月中旬结束。

三、县城小学学区划分

根据县城小学新生生源调查、统计结果,今年县城小学学区划分为:

县实验小学负责招收县城和平社区、新民社区、长安镇大洲村的生源。县第二实验小学负责招收县城桔东社区以及长安镇大乐村望枧屯、白崖屯、大枧屯、隘底屯的生源。县第三实验小学负责招收县城融江社区、易地搬迁河东安置点以及租住在新兴社区209国道沿线、租住在桔东社区东兴路与大桥东路之间区域的生源。长安镇中心小学河西分校负责招收长安镇银洞村、隘面村、新安村、易地搬迁河西安置点以及租住在新兴社区的生源。长安镇中心小学本部负责招收县城新兴社区以及本镇和寨村、大乐村、祥多村、原东圩屯户籍的生源。县城小学若学区生源超过本学区学校招生能力,则由教育局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县城小学或县城附近小学就读。

四、县城小学新生入学办法

(一)报名办法

实行一次性统一报名的办法,先由教育局组织县城五所小学统一审核每名适龄儿童的信息材料(复印件),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照学区划分初步确定每个学校的招生名单,发给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届时到相应学校报名,学校再审核材料。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汇总到教育局,教育局再组织县城五所小学研究讨论,根据每所小学的报名人数、招生计划等情况最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公布。在报名时,若发现材料作假,则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二)新生学区确定办法

1.辖区生。指具有县城城区以及长安镇和寨村、大乐村、祥多村、银洞村、新安村、隘面村、大洲村户籍或父母购买有县城城区房产的年满6岁半的适龄儿童。

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按户籍所在地安排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则按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证等)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安排就近入学;如不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证等),按照户籍标注的区域安排就近入学。

2.非辖区生。指户籍不在县城城区且父母未购买有县城城区房产、跟随父母到县城城区经商、务工且在城区租住一年以上的年满6岁半的适龄儿童。

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对于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如长安镇中心小学本部、实验二小),剩余的生源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县城小学就读,请各位家长服从分流安排。若县城五所小学因学位有限不能招录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新生,将安排到县城附近的长安四小、红卫小学、大坡小学、江口小学就读,也可自行回原籍就读,希望各位家长谅解。居住在红卫工业园区、机务段的非辖区生直接安排到红卫小学就读。

3.非适龄生。指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30日出生、具有县城城区以及长安镇和寨村、大乐村、祥多村、银洞村、新安村、隘面村、大洲村户籍或父母购买有县城城区房产的的非适龄儿童。

此批生源将根据学校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录取,若本学区小学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的办法录满为止;若本学区小学没有空余学位,则安排到县城其他有学位的小学报名,有学位的小学也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的办法录满为止;对于未能录取的非适龄生,请家长明年再到本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4.其他生源。指具有县城城区以及长安镇和寨村、大乐村、祥多村、银洞村、新安村、隘面村、大洲村户籍或父母购买有县城城区房产、但不在县城幼儿园就读的年满6岁半的适龄儿童。

此部分儿童先到教育局教育股备案,由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材料后根据各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小学报名入学。

五、县城小学新生报名时需要向学校提供的材料(原件)

1.户口本;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县城务工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4.租房合同、租金收据,或其他租住证明。

六、县城小学新生录取的条件(按排列顺序依次优先招录)

1.户口在县城和平社区、新民社区、长安镇大洲村、桔东社区、新兴社区、长安镇和寨村、大乐村、祥多村、银洞村,并居住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已购买县城城区内房产,但户口尚未迁入县城城区的适龄儿童;

3.跟随父母租住在县城城区一年以上,但户口不在县城城区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

4.2013年3月1日-3月30日出生、具有县城城区以及长安镇和寨村、大乐村、祥多村、银洞村、新安村、隘面村、大洲村户籍或父母购买有县城城区房产的的非适龄儿童。

5.寄住在直系亲属或其他亲戚家,户口不在县城城区的适龄儿童。

七、其他

1.家住县城附近村屯且本村开设有小学的儿童一律回到该村小学入学。

2.由于长安中心校本部学区生源人数远远超过长安中心校本部的招生计划,因此中心校本部只招录具有本辖区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其他类型的生源全部分流到河西分校就读,请各位家长服从分流安排。在报名期间未按时到所安排的学校报名的,教育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将不再安排报名学校。

3.关于招生的有关问题,各位家长可向县教育局教育股咨询,*8134680。

信息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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