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职业道德规范文件,幼儿园职业道德规范研讨材料

首页 > 教育培训 > 作者:YD1662023-06-15 23:53:16

幼儿园职业道德规范文件,幼儿园职业道德规范研讨材料(1)

杨东朋

一、

2018年7月至11月,西安市教育局先后下发《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的紧急通知》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我市5起教师违反师德典型案例的通报》三份有关师德的文件通知。或正面引导、督促规范,或反面教育、通报惩戒。一时间成为辖区各校进行师德培训的主要学习材料。同时,笔者发现:仅2018年11月14日一天,教育部即在其官方网站下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多份通知文件。这些文件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党对教育、对师德的重视,也必将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师德培养或师德惩戒方面的主要材料和依据。

二、

我国素有“以道德代替法制”的传统,要求知识分子要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于是作为“天地君亲师”之一的教师更被赋予了极高的道德期望。

作为师德培养,要让教师知道“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道德理想),更要让教师知道“怎样做”(道德原则)和“做错了会受到什么惩罚”(道德规则)。“道德理想”是行动追求,“道德原则”是行为依据,“道德规则”是反面警示,三者缺一不可。

三、

回顾近年来我国关于师德规范的政府文件,大约经历了这三个阶段。

(一)教育部2008年印发《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师〔2008〕2号),宣布我国第四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式颁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短短不到五百字涵盖了教师政治素养、公民守则、职业道德、个人修养等方面内容,真可谓字字珠玑、句句箴言。但该版《规范》又一直被众多学者、教师认为有针对性不强(没有顾及幼儿园、高校等学段的区分)、太过偏重于传统道德内省式自我追求、是很难达到了“理想高标”及因其缺少描述性而很难付诸于行动而成为“行动的准则”(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等不足。

应该说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为各校德培养提供了“道德理想”。(以下简称《规范》)(后网上出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修订版”的报道,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已进行澄清。)

(二)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这意味着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何处理将有据可依,也为师德培养提供了“道德规则”(惩罚体系)。

(三)2018年11月14日,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多份通知文件,对2014版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下简称《办法》)

同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同时下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三份通知(以下简称准则)。如果说2008年的《规范》为师德培养提供了“道德理想”、2014年和2018年的《办法》为师德培养提供了“道德规则”(惩罚体系),那么2018年《准则》的颁布意味着我国的师德培养具有了“道德原则”(怎样做),至此,我国关于师德培养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完成,且更有针对性、更具时代性、更显紧迫性。

四、

作为基层学校应避免将规范师德变为零散的“文件学习”。学校(尤其是领导层面)要知晓其政策体系构成和不同功能,有的放矢,以加强学习的有效性。

1、铭记《规范》,树立教育理想。如上所述,第四版《规范》虽不足五百字,但言简而意赅、言约而义丰,它应作为所有教师的“座右铭”和“誓词”。新教师入职应诵读它,每年的教师节全体教师应诵读它,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教师也应诵读它。常诵常新,常诵方可铭记,铭记方可成为信仰。

2、谨记《准则》,落实施教原则。新时代党中央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了该《准则》。《准则》虽然只有十条,但已明确回答了教师要成为新时期合格教育工作者“怎样做”的问题。故作为基层学校,可将此《准则》固化、公示,供教师时时学习和作为教师日常施教的行为准则和参照的依据。

3、牢记《办法》,杜绝违反规则。显然,2018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新增加的《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为违反师德的处罚提供了政策依据。它是顺应时代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如果说上面的《准则》和“榜样”为学校师德培养提供了正面素材,那么新修订的《办法》的颁布则成为悬挂在每一个教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示着教师对自身行为的反省和纠正。

作为基层学校,应将《办法》作为师德培养的常备材料,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时常提醒教师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杜绝违反师德的现象发生。

总之,作为基层学校的管理者应首先明白国家政策框架,在规范师德的工作上做好顶层设计,务必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起到效果。

作者单位: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编辑:祥子


《陕西教育》(综合版)是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陕西教育报刊社主办的综合性教育类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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