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卩”不是对人的象形,而是源自结绳,就连“人”也不是对人象形,也是源自结绳,是对“卩”的简化。但是,甲骨文造字者将“卩”和“人”当成两个独立的字,赋予了不同的意义。前一篇我已经对甲骨文人的字形做了详细解析。
尽管,从字形构造上,“卩”、“人”都不是对人的象形,与人形无关,但是,因为他们是一对结绳的左右绳,分别为契约双方所持有,也可以指代契约双方,即指代人。不过大家一定要清楚,“卩”、“人”二字与人的关联是基于结绳机制的,基于契约机制的,与人的形状无关,与象形无关。
结绳是最原始的契约形态,与现代契约形态不同,中国早期的契约的基石在契约双方之间的尊重和诚信,其签订和执行,都是基于这种双方的尊重和诚信,而不存在具备强制权力的第三方权威,不存在政府和法律。
不过在这种契约机制中,的确存在一个契约中介,就是义务为双方提供评理、说理服务的“大人”,甲骨文“大”的原型、字源就是“大人”。但是,“大人”并不拥有强制性的权力,而且对契约双方具体业务完全不参与,仅基于义理水平和道德威望,义务且超越性地为双方提供参考意见,双方愿意采纳大人的意见,完全出于自愿和对担任的尊重、信任。
中国早期的契约形态是结绳和书契,结绳是一对打着绳结的绳子,书契是一对刻有契齿文的小木片。在春秋之前,尤其是在尧舜之前,契约在中国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中发挥着基石作用。在这种契约机制中,契约双方是契约实体,双方的关系的基石充分的尊重和诚信,而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尽管很重要,为契约双方消除分歧、纠纷,达成共识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大人却又完全不参与和干预具体的相关业务,因此大人是个契约虚体,而非实体。
“卩、㔿”是一对结绳,而“口”,则是与结绳相关联的口耳相传的语言,记录更详细的契约条款。作为契约的记录载体,结绳自身的信息记录能力极为有限,主要是靠绳结来记录数字。更复杂和详细的契约条款,必须依赖语言。但是这些语言,不是一般的语言,而是经过商讨,契约双方都认可的共识性语言。语言加结绳才构成完整的契约,且结绳本身则更是一种象征、符号,代表契约双方的共识性的意愿、诚意,是信用凭证、信用符号。
关于“心”无需做过多解释,指代契约双方的心理活动、感受。其实加心不加心,都可。
要把“皀”字甲骨字形的含义说清楚,需要很大篇幅的专门分析。这里只是概要性地说一下。甲骨文“皀”有两种写法,一个是白加匕,另一个是合字头加豆。其实两种写法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契约双方或多方达成共识,实现了思想的统一,由多变一。需要强调是,这种共识的达成,思想的统一,尽管一般都有作为中介中间人的大人的参与和辅助,但是,却没有丝毫的专制、强迫,完全所有参与者自愿的结果。
“白”之为“白”,是说契约双方或多方,完全是共识为念,除此之外,每个人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私见,在私见上是空白的。这是甲骨文“白”的原始含义。“皀”为“白”加“匕”,就是契约双方之间达成了“白”的状态,以“白”的方式去做事。
“皀”的另一种写法是合字头加豆。合字头就是合,指的契约双方在意见上相合,即达成共识,实现了思想的统一。下面的豆是指鼓。在中国传统的乐器、乐队中,鼓的作用是指挥,通过自己的鼓点、节奏指挥、引领整个乐队中的其他乐器,从而实现整体节奏的统一。在中国传统的乐队中,鼓师就是指挥。因此,“皀”这种写法的含义依然是实现共识、统一。在战争中,鼓的作用也是指挥,统一整个军队的行动。
下面结合这5个基本字形结构的含义,来解读一下三种写法的爱的含义。
“㤅”为旡加心,旡为口加卩,而卩则是结绳之右绳,指代结绳关系中的右方。在结绳、书契这两种形态的契约机制中,通常会用左方指代借入方、债务方,用右方指代借出方、债权方。即债务方持左绳或左契,债权方持右绳或右契。在进行比对时,左绳、左契摆左边,右绳或右契摆右边。因此,中国古代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官员降职叫“左迁”。
为何以右为尊,并非因为作为借出者,右方的钱多,而是因为在当时来说,借出资产都不是基于获取利息的目的,而是出于帮助债务人的目的。尽管当时已经有利息的概念,但是,并没有专门以获取利息为目的的经济行为,更没有这样的行业和职业。因此,借出资产就意味对借入者的帮助。是右方对左方的帮助,因此叫“佑助”、“保佑”。右方对左方就是“爱”。
“㤅”就是右方之心,就是爱心、爱。
尽管“㤅”的字形中仅仅有作为契约右方的旡、卩,其实既然旡、卩代表着契约的右方,就意味着左方一定存在。因此,“愛”与“㤅”的字形含义是完全相同的,因为“愛”仅仅比“㤅”多了反写的旡,指代契约左方。
“”比“㤅”多了一个“皀”,这个符号代表契约双方之间实现了统一、共识。其实对一个成功的契约,对于一对结绳而言,也是不言而喻的,也一定包含着“皀”,没有“皀”也跟就打不成契约。
同时,既然契约是以“皀”为基础的,即以共识,以统一的思想为基础的,而且契约中的契约双方是完全自由、自愿和对等的,这意味契约双方之间“爱”也是对等的。当右方通过借出资产而对左方表达佑助之爱时,借方也会对右方滋生尊敬和感恩之爱。
实际上,“爱”所指的就是契约双方之间的关系和状态,是契约之爱、结绳之爱。
最后再解读一下“爱”与“卿”、“喜”、“夹”、“仁”之前的关联。
从字形结构看,“愛”与“卿”完全一致。“愛”中“心”上下的旡和反写的旡指代契约双方、结绳双方。而“卿”中“皀”的卩㔿也是指契约双方、结绳双方。
区别仅仅在于,“愛”字加“心”用来表达契约双方心理状态,即爱的状态。“卿”字加“皀”来强调契约双方达成共识,实现思想统一。一般来说,实现“皀”是需要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来帮忙、辅助。因此“卿”的主要义项就是指作为契约中介的,为契约双方提供辅助的大人。这个字后来被指代朝廷中的官员,他们都对天子进行辅助,是天子的卿。
“皀”中也是包含着情感、情绪的,就是“喜”。甲骨文“喜”所指的,就是当成共识之后,契约双方内心所涌现的喜欢、欢喜的情感、情绪。因此“喜”也是契约之喜、共识之喜、统一之喜,与“爱”有着相同的成分。关于喜的甲骨字形解释,以后还会专文进行。
甲骨文“夹”与“卿”和“爱”,在字形上也是一致的。在甲骨文“夹”中,用“人”和反写的人,指代契约双方,而“大”则是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因此“夹”的主要义项就是辅助,是作为契约中介的大人,对两侧的契约双方的辅助。同时又有“夹”孳乳出“侠”字,指代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的“大人”。
“爱”、 “卿”、“夹”主要结构就是契约双方,而“仁”,则是专门把这个契约双方提炼出来,即“二人”。契约关系就是二人关系。“仁”所指的就是二人关系,合理的二人关系就是契约关系:相互尊重、诚信,这也是“爱”的关系。正确的爱,也是契约之爱、契约式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