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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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化工、机械、药学、计算机、政管、教科、海洋学院、MBA教育中心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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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见各招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6&id=787
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咨询方式:
https://apps.eol.cn/1836/article/112590.html
关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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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请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6&id=785
关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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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 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入学之后不得再调整学习方式。
11. 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原则与要求。
12. 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调剂具体要求
1.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 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 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调剂工作程序
1.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 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 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关于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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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月25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3月26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3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
另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另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0571-88320504。
最后提醒考生
在调剂、复试、录取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畅
来源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推送 / 胡智琪
编辑 /徐艺帆
投稿邮箱 / officialzju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