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当天是可以完成离婚手续的。在我国,离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一同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2. 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真实意愿、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等。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会发给双方《离婚申请受理回执》。
3. 等待:自离婚申请之日起,双方需等待 30 日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如有撤回离婚申请的意愿,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
4. 办理离婚登记:30 日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携带《离婚申请受理回执》、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审核双方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发给双方《离婚证》。
5. 领取离婚证:办理完离婚登记后,双方在现场领取离婚证,离婚手续即告完成。
总的来说,如果一切顺利,离婚手续当天是可以完成办理的。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民政局的工作时间、流程安排以及夫妻双方的材料准备等情况。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民政局的规定,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当天不能办结,离婚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时,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所谓冷静期,一般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期限。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维持夫妻关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场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时,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至六个月审结。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判决的离婚案件进行上诉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裁定的离婚案件进行上诉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三十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