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豁免和宽恕制度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机制。反垄断法豁免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以允许某些垄断行为或合并交易,以促进经济效益或公共利益。
宽恕制度则是指当企业自愿揭发并合作调查自己的反竞争行为时,可以获得减轻或免除罚款的机会。两者的区别在于,反垄断法豁免是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的例外情况,而宽恕制度是一种奖励企业自我揭发和合作的机制。
反垄断法中的两项宽恕制度是豁免制度、和解制度。 也就是说:宽恕制度包括豁免制度!
豁免制度的出现是因为在实践中很多垄断行为并不必然被视为违法, 因此执法机关会根据经济效率、限制竞争对竞争的损害程度, 以及消费者能否从中受益等因素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