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颁诏”是明清时期,皇帝登基、册立皇后等重大庆典时在天安门举行的颁诏仪式。据《日下旧闻考》记载:“凡国家大庆,覃恩,宣诏书于门楼上,由垛口正中,承以朵云,设金凤衔而下焉。”就是说,皇帝发布的重大命令(诏书),要在天安门上进行一套隆重繁琐的仪式,才能向全国各地颁发。这表明天安门在封建统治者心目中具有显赫的政治地位。
在进行颁诏仪式时,工部要预先在天安门正中垛口设置备有黄案的宣诏台,并准备好“金凤朵云”(漆成金黄色的木雕凤凰和雕成云朵状的木盘)。奉诏官(捧接诏书的官员)和宣诏员(宣读诏书的官员)等人衣冠楚楚,早已恭候在那里。诏书放在太和殿黄案上,皇帝盖上御玺后,经过一套繁琐的礼仪,由礼部尚书用云盘承接诏书,捧出太和殿,暂放到午门外的龙亭里,然后在鼓乐仪仗的引导下抬到天安门城楼上,再将诏书放在宣诏台的黄案上。
宣诏官登台面西而立,宣读诏书。这时,只见天安门下金水桥南,文武百官和耆老按官位序列依次面北而行三跪九叩大礼。诏书读完,由奉诏官把诏书卷起,衔放在木雕的金凤嘴里,再用彩绳悬吊“金凤”从天安门垛口正中徐徐放下。城楼下早有礼部官员双手捧着“朵云”等在那里,这样,“金凤”嘴中的诏书也就落在“云盘”中了,此举称为“云盘接诏”。
接诏后,诏书仍要放回天安门前的龙亭内,然后由黄盖(黄色伞盖)、仪仗、鼓乐为前导,浩浩荡荡抬出大清门,送往礼部衙门。这时,礼部尚书早已从长安左门快步回到礼部衙署门前跪迎诏书,并将诏书恭放在大堂内,行三跪九叩礼。随后,用黄纸誊写若干份,分送各地,颁告天下。天安门最后一次举行“颁诏”是清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隆裕太后颁布溥仪退位的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