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海瑞工资为例,每个月不到四两银子,其中大约是2两碎银子和4石大米(约600斤),家中老母亲、妻妾、孩子、仆人大约有七八人,细算下来这点收入就有点捉襟见肘了。
而且这些收入不是按月发放,地方官员一般是年俸制度,即一年发一回。所以海瑞这样的清官经常断顿,只得借钱过日子。即使年底照数发放了银子和大米,往往一称银子分量不够,而且大米还经常不是细米,掺杂着大量糙米,有时候大米不够了,朝廷就发放一些国库的布或丝绸来顶替大米。
最离谱的一次是嘉靖晚年,朝廷国库空虚,没办法只得给官员每人发了十斤胡椒面来抵数。诸位官员下班摆摊卖胡椒面一时成为京城一景,巡街士兵(城管)自然也不敢管。
03
相对于地方官员的待遇,两京(首都北京、陪都南京)六部官员的待遇要好一些。因为挨着京城户部比较近,他们的工资至少可以当月领取,而且各项津贴额度比地方要高出许多。
明代官员白银 大米的薪俸制度,最初确定于洪武十三年(1380)。至洪武二十五年,又重新更定官禄,从正一品每年的俸给米1044石,一直到从九品每年的俸米60石,随之成为一代定制。
明代官俸之低,堪称历代之最。据万历年间礼部尚书、学者于慎行《谷山笔麈》一书的记载,明代宰相(即内阁大学士)的月俸,还不能达到五代北汉时的一半,与唐宋相较,更是相差甚远。
内阁大学士的官俸尚且如此之薄,至于那些下层官员的俸薪就更显低薄。据吕坤《*语》记载,仓官每月的俸粮,只有1石;驿丞的俸金,一年也只有7两银子。造反之前的李自成曾担任过陕西驿丞,后来失业一年7两碎银子也挣不上了,于是一咬牙才学着跟别人造反,没想到还竟然干大了。
由于固定的薪俸制度无法轻易更改,于是朝廷为了让大多数官员(尤其是没外快的)体面活下去,只好在常俸之外,给官员一些额外的津贴。比如其中一项是柴薪银。这项津贴,实际上往往多于官员的月俸。
史料记载,万历二十一年(1593)九月,冯梦祯任职南京国子监,就在这一天,他收到的月俸仅为1.8两。至于“柴薪银”,则收到了两项,其中本月额定的柴薪银为3.6两,另外又收到未来三个月的共计13两。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历朝这个金额也不固定,或有或无,或多或少。
其他津贴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你越在朝廷六部当官,各项津贴金额和数目越是可观。
04
明朝官员除了固定的薪俸和不固定的津贴,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捞外快了。既然工资那么低,那么读书人为什么拼命做官,最重要的原因是各级主事官员的额外收入明显高于基本收入。
捞外快主要取决于你任职的衙门和你的办事能力,不是谁都能捞外快。尤其是明朝初年,官员贪腐60两银子以上者是要*头的。
所谓各级主事官员,就是指中央内阁(丞相)--朝廷六部-各省巡抚或三司主官-知府-知县。这些主事官员捞外快金额足可以惊世骇俗。其他部门相对外快就少许多了。
明武宗时期太监刘瑾掌权,济南府一县令巴结刘瑾并送去白银1万两,三个月之后此人就调任户部郎中(相当于司长),彼时的户部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等经济部门的综合体,其权力可想而知。
中央大员的外快更是大得惊人,比如嘉靖年间盐运总督鄢懋卿去两淮收盐税,一次就私自截流了40万两白银,一半送给了首辅严嵩,另一半则运回了自己的老家。犯事之后,气得嘉靖皇帝大骂:鄢懋卿,冒青烟…
结束语:
明代的官俸制度是紧跟着官场制度而建立的,虽然建立之初是为了避免官员贪污腐化,但是从它的实行过程中,已经完全偏离了最初底薪的初衷。
尤其是明朝中后期以后,数代皇帝把控朝廷和地方不力,造成各级官员和皇亲国戚贪污腐败,同时又缺乏有效的监察制度,造成明朝崇祯时期各个大员富得流油,而皇帝则为区区20万两军饷,愁得睡不着觉。而百姓更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从而加速了阶级矛盾,使得明朝失去了民心走向了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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