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姨太太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3-02-17 21:43:23

古时候所娶的小妾都是有卖身契的,他娶了你,就相当于你整个人都卖给了他,是没有人身自由权的。正妻尚且还可以和离,而小妾不仅不能和离,丈夫死后,若丈夫为位高权重者,小妾还要殉葬;而若丈夫身份低下,小妾便要一辈子为奴为婢。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女性解放,身份地位明显提高,并且颁布了《婚姻法》。法律规定要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情况才得以好转。那么有人就会问了,男女平等的思想早已传入中国,为什么建国之后才有此规定呢。

建国后姨太太,(5)

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当时的政府就曾经想过办法改善这一情况。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实施的并没有那么到位。在民国时期的婚姻法中,纳妾只属于道德问题,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这反而导致纳妾之风更加盛行。

当时很多军阀都明目张胆的纳妾,有人光妾室就有几十房。他们还为了自己的名声不受损失,把妾室的称谓给改了,统称为姨太。而他们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也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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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建国之后,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些姨太太们又是怎么处理的呢?建国初期,刚颁布此法令时,一些人会提前将姨太太们遣散回家,只留下正房太太一人。但有些情况不同,便不能这样做。

例如有些姨太太是因为家境贫寒才给人做了小妾;而有些姨太太享受了奢侈舒坦的生活,并不愿离去;还有些姨太太了是因为相处久了有了感情,有了孩子,并不想离开。而这些人没有谋生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强行遣散她们,让她们在这个社会上该如何立足呢。

建国后姨太太,(7)

所以尽管在建国后,女性的身份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经过多方面考虑,给了很大的自由和空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以及家里人对这种情况都满意,愿意按照这样的方式生活,政府并不会多加干涉。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姨太太都是这样的想法,有些姨太太因为受到新时代的解放思想,渴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也有些姨太太并不是自愿当小妾的,因此这个法令一经颁发,便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对于这部分人,政府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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