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辅佐天骄 北国卧龙——元代名相 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元代著名政治家,三朝重臣。字晋卿,号湛然居士。契丹族,辽皇族子孙。世居金中都(今北京),博览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利于中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耶律楚材身材高大,满面胡须,当时有“长髯人”之称。他勇略过人,正直廉洁,在朝廷内外威信很高。元朝的一些重要典章制度,大都出自耶律楚材之手。成吉思汗非常赏识耶律楚材的才华,他曾说过:“此人天赐我家,而后国君庶政当悉委之。”
耶律楚材曾助定君臣礼仪,奏立燕京等10路征收课税使,推行赋税制,阻止蒙古贵族改农田为牧场,建议把奴隶、农奴和驱口收为国家编户,反对大规模屠城和蒙古贵族横征暴敛。还奏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编印儒学书籍,保护请用儒术举士。耶律楚材死时,不但很多士大夫涕泣相吊,连蒙古族的一般老百姓都痛哭失声。根据耶律楚材的遗愿,他被安葬于燕京故里的瓮山(今日颐和园万寿山的前身)脚下。著有《湛然居士集》、《西游录》及《庚午元历》等。
12、帝王之师 救时宰相——明朝名相 张居正
张居正(1525~1582年),明朝名相。他在为官期间,大胆地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进行改革,使国家安定,经济发展,一时出现清明富强的景象。
张居正5岁入学,7岁能通六经大义,12岁考中了秀才,13岁时就参加了乡试,写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广巡抚顾辚有意让张居正多磨练几年,才未中举。16岁中了举人,23岁经会试、殿试取中进士,并选为庶吉士,25岁升为翰林院编修,43岁进入内阁,当了大学士,48岁当了宰相。那时,封建统治阶级昏庸腐化,军政败坏,财政*,农民起义,此伏彼起,阶级矛盾尖锐,危机严重。他为了巩固明王朝的统治,一方面,以“得盗即斩”的手段加强镇压,一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富国强兵、使民“足食足衣”革新政治的措施。
(一)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当时行政机构雍肿,人浮于事。张居正把能合并的都合并了。 如天下钱谷在户部原分属13个司掌管,他把它作了必要的归并,实行了统收统支;对不尽职或只拿钱又无事可*官吏,尽行淘汰。据说,仅万历九年,即裁中央冗官419人;地方冗官902人。在精简机构时,还进一步划清了政府各部门的权限职责,严格官吏考核制度,加强了人事管理。这样一来,既减轻了朝廷支出,又鞭策着官吏们更好地工作,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严肃法纪、信赏必罚。张居正认为“赏罚功罪,须至公至平,人心乃服,人心服,而后可责其用命。”因此,在他执政期间,凡是违法犯纪的人,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地方豪强,一概绳之以法。他一面大刀阔斧地整肃吏治,一面带头不搞行贿受礼。比如被他推荐用的辽东总兵李成梁,后来被封为宁远伯。李为了报答他的推荐之恩,曾派人给他送去钱财。他严肃地对来人说:“而主以百战得功勋,我受其金,是得罪高皇帝也。”坚决不受。因此,他主持颁布的一切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三)蠲免积负,减轻人民负担。
(四)重视人才,知人善任。在他执政的10年期间,“边境义安”、“太仓粟可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一时政绩炳然”。 张居正不仅热心于革新政治,还留下了一些内容丰富的政治论文和感情真挚的诗篇。有《张文忠公全集》传世。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步入仕途 锐意改革 整饬边防 改善蒙汉 创行考成 加强内阁
整顿吏治 伸张法纪 清丈田亩 一条鞭法 劳瘁国事 人亡政息
13、文胆武略 官场楷模——清代名相 曾国藩
曾国藩,清湘乡县荷叶塘(今双峰荷叶乡)人。
咸丰二年十二月,曾国藩奉命在湖南帮办团练以抗拒太平军。曾以罗泽南的乡勇为基础,“别树一帜,改弦更张”。创办以“忠义之气为主”的湘勇,将办团与办练分开,着重练勇,网罗罗泽南、彭玉麟等一批程朱理学信徒,以及同乡、同学、亲友为骨干将领,知识分子为营官,招募身强力壮的农民为士兵,组成一支地主阶级武装。利用封建宗法关系作为维系湘勇的链条,士兵由营官招募。每营士兵只服人营官一人,整个湘勇只服从曾国藩一人,形成严格的封建隶属关系,较绿营兵战斗力强。他驻衡州,造战船,劝捐助饷,大事训练。咸丰四年(1854),湘勇练成水陆两军17000多人,成为镇压太平军、维护清王朝统治的重要支柱。
曾国藩治学严谨,崇尚儒学,其学术思想以程朱理学为主体,把中国封建文化归纳为“义理、词章、经济、考据”四门学问,有独特见解,对当时和以后均有一定影响。他提出“早、扫、考、宝、书、蔬、鱼、猪”的“八字家训”,反映了曾“修身、齐家”的封建道学思想。所为古文,卓然成家。文秉桐城派之衣钵,为一时所宗。其家书、日记,人颇称道。其著述多收入《曾文正公全集》,计128卷;今辑有《曾国藩全集》。
相关资料:
宰相是中国封建社会辅佐君主总揽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历史很少作为具体官职的名称。宰有主持之意,相有辅佐之意。
宰相连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发於卒伍”。历史上只有辽以宰相为正式官名,其他朝代却都另有正式官名。其职权管辖广狭程度也各有不同,行使职权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秦和西汉时的宰相指相国或丞相,御史大夫是副职。汉哀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以大司徒、司空、太尉为三公,共掌政事,备位宰相,但实权移至尚书台,由尚书台长官尚书令主赞奏事,总领纪纲。魏、晋以中书监、中书令为宰相,而相国、丞相变为赠官,或为权臣篡夺之阶。南北朝时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就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中权力最大者则是录尚书事。隋代定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为宰相。唐代时又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尚书省为左右仆射,三省长官分掌制令、封驳和执行的权力,是最高中枢机构。唐太宗以后,又特派其他官员,加以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衔,参与政事堂议政,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从汉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至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地位大降。北宋沿袭唐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以参政知事为副。宋神宗时,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南宋孝宗时又改称左右丞相。辽有北、南两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金宰相为尚书省主官尚书令及其下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元代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构,主官中书令往往由皇太子兼任,但不常设,其下设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掌管实际政务。明初也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发后,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由皇帝总揽政务,这是宰相制度的重大变化。永乐初年以翰林官入内廷殿阁,参与政务,设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内阁职位渐重,逐渐把持朝政,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称辅臣,属首者为首辅。清初沿用明制,设内阁大学士行使宰相之权。但原满族贵族所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亦属议政机构,其地位凌驾于内阁之上。清雍正时,又在内廷设军机处,由皇帝特定军机大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机要,成为事实上的最高政务官。
明清两代喜欢以古官名尊称要职,所以往往称内阁大学士或军机大臣为相,实际上自明洪武十三年废丞相后,已不再设相。一般说来,由于君主集权的加强,宰相的权力即随之减轻。
本文摘自:nqj0108(360doc)
图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