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42年1月27日,南宋抗金名将被宋高宗和秦桧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被赐死。
岳飞被害后,他的家人在当时有面临了怎样的结局呢?
岳飞一生有两任妻子。16岁时娶刘氏为妻,生岳云(与父亲同时惨遭陷害而亡)、岳雷二子,后岳飞从军,刘氏两次改嫁,因此岳飞后期遭遇不幸,刘氏并未受影响;岳飞第二任妻子李娃与第一任妻子大相径庭,李娃与岳飞相识于战乱中,感情极好的二人,婚后育有岳雷、岳震、岳霆三子。
作为“罪臣”家属,李娃与三子流放岭南二十载,岳飞冤案平反后,李娃带着三个儿子从岭南返回,其有胆有识的作风颇受朝廷赏识,后被加封楚国夫人。
岳飞的次子岳雷在父亲遇害后,则被发配云南,后与李娃一样从云南返回,终年78岁。
除了五个儿子,岳飞还有两个女儿,长女岳安娘,次女岳银瓶(正史没有提及名字)。在正史中关于这两个女儿的记录很少,民间传言岳银瓶本名孝娥,其闻父兄冤死,欲为他们鸣冤不果,抱银瓶投井而死,终年13岁,后世称之为“银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