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审判)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其中3个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则无罪。
除了这22名被告和6个团体外,其余被告均在1946年至1949年接受美国军事法庭审判调查,即纽伦堡后续审判(SubsequentNurembergTrials)。
一、产生背景二战临近结束时,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纳粹分子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争论,有人主张活埋,有人主张不经审判就处决,最后主张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的观点获得了胜利。用法律让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义、以理性巩固和平或许更为有效。
设立国际军事法庭的建议曾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的争论。苏联人认为,所有穿过纳粹制服的德国人都应该枪毙,至少应该让他们到西伯利亚服苦役。至于党卫军,也许活埋是个更好的方式。
甚至连法治传统悠久的英国也建议把第三帝国的主要战犯不经审判就处死。英国政府认为,这些人在策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就给自己签发了有罪判决书并送达了死刑执行令。
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坚持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他尖锐地指出:“如果你们认为在战胜者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这位雄辩的法官最终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
美国大法官杰克逊力排众议,主张通过建立国际军事法庭让罪人服罪。最后他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军事法庭也随之诞生。
二、历史沿革1943年10月,反法西斯战争大局已定,苏美英三国外长聚首莫斯科,讨论通过了《关于希特勒分子对其所犯罪行责任问题的宣言》。宣言宣告,战犯“将被押解回犯罪地点,由他们所曾迫害的人民予以审判”。
1943年10月30日,苏、美、英三国签署的《莫斯科宣言》规定,战后将把战犯押往犯罪地点,由受害国根据国内法审判。
1945年2月,德意志第三帝国濒临崩溃,雅尔塔会议公报中重申要公正而迅速地惩办一切战争罪犯的宗旨。
1945年7月至8月,欧战结束后,苏美英三国首脑聚首柏林西南哈韦尔河畔的波茨坦,签署了《波茨坦会议议定书》,其中包括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条款。
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缔结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通过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共30条,对设置法庭的目的、任务及法庭的机构、管辖权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苏、美、英、法四国签署的《伦敦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进一步规定,由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和一名预备法官组成国际军事法庭,对无法确定其具体犯罪地点的纳粹德国首要战犯进行统一审判。
三、审判过程(一)庄严开庭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开庭的时间距离二战结束只有短短的6个月,纳粹德国政权已经崩溃,但纳粹的阴魂尚未散去。以法庭证据展示、辩论和判决或许更能挖掘历史真相。当时的德国,纳粹虽已战败,但民众尚未从数十年的精神管制和理论荼毒中清醒过来;许多党卫军死硬分子虽然消失在人海中,但仍蠢蠢欲动,企图伺机东山再起;纳粹的精神遗毒仍闪烁在德国儿童不服输的眼神中,隐藏在一些德国民众的内心深处,或者披上民族主义的外衣;一些普通的德国士兵认为,自己虽然参与了战争,但只是作为一名德国公民履行自己保卫祖国的义务而已,不是犯罪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再也没有什么比审判,比法庭证据展示、法庭辩论和判决更能挖掘历史的真相了。
194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不到,3组辩护律师相继走出电梯,鱼贯而入600号房间---纽伦堡审判现场,一个精心准备的国际法庭。
审判席上,4位来自不同战胜国的法官端坐在那里。前苏联的法官身穿褐色戎装,美国、英国和法国的法官都是身穿黑色长袍。法庭内,厚重的灰色丝绒窗帘垂下来,遮住了纽伦堡深秋的天际,一排排的木头长凳被漆成了深木色。这个法庭展现在全世界面前的气氛,正如杰克逊法官所描述的,是“忧郁的庄严”。
21名纳粹战犯被告坐在被告席上。旁听席上挤满了人,250名记者在现场飞快地记着笔记,全世界都在注视着这个审判。
纽伦堡审判开始之前,希特勒和另外几个高级纳粹头目自*的自*、失踪的失踪,到1945年11月20日,被同盟国认定的23名战犯中,只剩下21人接受审判(其中一个患重病,不能到庭,最后只有20人坐上了被告席)。
(二)审判戈林
杰克逊法官的声音响彻法庭,起诉书列举的事实令听者震惊,法庭展示的证据让旁听者落泪,纳粹二号人物的辩白显得无比苍白。被同盟国认定的21名战犯中,被认为罪孽最为深重的是纳粹空军元帅赫尔曼·戈林,他是臭名昭著的纳粹秘密警察机构---盖世太保(德语“国家秘密警察处”缩写GESTAPO的音译)的缔造者。
“你犯有侵略罪。”杰克逊大法官洪亮的声音响彻法庭,他的身后是雪亮的聚光灯。
“我没有罪。”纳粹德国政权二号人物戈林叫嚷着。
开庭后,由首席检察官、美国大法官杰克逊首先宣读总起诉书。
杰克逊大法官的法庭陈词堪称历史上最为重要的陈词之一。第二天早上,他的语句就出现在全世界所有的报纸上。“我们力图审判的这些罪恶曾是被精心策划的、是极端恶毒的、是充满破坏性的,人类文明无法容忍它们被忽视而不接收审判,更无法容忍他们再次卷土重来。”杰克逊继续宣读着证据和证词,其中写道,因为被怀疑携带“布尔什维克传单”,3000名犹太人被集体*害;他还引用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报道,盖世太保血洗华沙的一个犹太区时,把数不清的犹太人赶到简陋的小屋子里和下水道里然后实施爆炸。紧接着,苏英法等国起诉代表陆续发言,起诉书中所罗列的事实是坐在旁听席上的德国人闻所未闻的,听者无不为之震惊。
法庭在审判期间还听取了幸存者的证词,放映了记录集中营惨状的纪录片。有组织的、残忍的*戮令人震惊,法庭中有的人落泪了。
随后,杰克逊法官宣读了希特勒1939年5月23日的一段讲话内容:“这是向东扩大我们的生存空间的问题,因此要并吞波兰。不管这个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毕竟,强者永远是对的,我们要野蛮地达到我们的目的。”杰克逊用颤抖的声音说:“人类文明的声音在呼喊,面对这样大规模的犯罪之时,现有的法律系统显得多么的滞后和无助!”
(三)罪人受审
1945年10月18日,国际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在柏林举行,自1945年11月20日移至德国纽伦堡城。经过216次开庭,于1946年10月1日结束。法庭对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
1、判处以下12人绞刑:
赫尔曼·威廉·戈林,纳粹德国政权第2号人物,空军总参谋长,国家元帅。(处决前自*)
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第二任外交部长。
威廉·凯特尔,陆海空三军总参谋长,陆军元帅。
恩斯特·卡尔滕布鲁纳,第二任中央安全局局长。
阿尔弗雷德·罗森堡,纳粹党思想领袖,东方占领区事务部长。
汉斯·弗兰克,纳粹党司法领袖,波兰占领区总督。
威廉·弗利克,纳粹党立法领袖,内政部长。
尤利乌斯·施特莱歇尔,反犹刊物《前锋报》主编。
阿尔弗雷德·约德尔,陆军总参谋长,陆军上将。
弗里茨·绍克尔,冲锋队和党卫军将军,劳工事务全权负责人。
赛斯·英夸特,奥地利总督,荷兰占领区总督,希特勒死后任外交部长。
马丁·鲍曼,希特勒秘书,希特勒死后任纳粹党党务*。(缺席的审判,很多资料都说他1945年就已经死了)
2、判处以下3人无期徒刑:
鲁道夫·沃尔特·理查德·赫斯,国防委员会成员,纳粹党*处负责人,希特勒第二继承人。
埃里希·雷德尔,第一任海军总司令,国防委员会成员,海军名义总监。
瓦尔特·冯克,政府新闻总署和宣传部负责人,德国经济部长,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负责人,德国国家银行总裁。
3、判处以下2人20年徒刑:
巴尔杜·冯·席腊赫,全德青年*,驻维也纳总督。
阿尔伯特·施佩尔,军备、军需及军火部部长。
4、判处以下1人15年徒刑:
康斯坦丁·冯·纽赖特,第一任德国外交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驻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长官”。
5、判处以下1人10年徒刑:
卡尔·邓尼茨,潜水艇舰队司令,第二任海军总司令。希特勒临死前指定的继承人,希特勒死后任德国总统兼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6、以下3人被宣判无罪,予以释放:
弗朗茨·冯·帕彭,第一任德国总理,内阁副总理,驻奥地利、土耳其使节。
亚尔马·沙赫特,国家银行总裁,战争经济全权委员会成员。
汉斯·弗里切,宣传部国内新闻司司长。
7、以下各组织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政治领袖集团;
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
党卫队。
以下各被告组织未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内阁;
纳粹党冲锋队;
参谋部;
国防军最高统帅部。
(四)后续审判
此后所举行的12轮审判广义上也可以纳入纽伦堡审判的范畴。它们全部由美国文职法官主持,起诉的主要是为第三帝国提供战争资源的人,如工业家、军事人员、集中营看守和一些不太著名的战犯。在后续的法庭审判中,超过5000人被控有罪,800余人被判死刑,不过最终只有469名战犯被执行。为了关押这些特殊的犯人,同盟国决定在西柏林建立一个专门的由军队管理的施潘道盟国军事监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监狱长进行管理,四国各派30名卫兵进行看守,相关经费全部由新成立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承担。
这是世界上关押成本最高的一所监狱,因为看守的数量远远超过犯人,从1960年10月到1987年,联邦德国纳税人为此共付出2650余万德国马克。
随着岁月的流逝,监狱犯人因为去世或刑满释放日益减少。到1965年,能容纳600名犯人的施潘道盟国军事监狱只剩下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鲁道夫·赫斯一人,看守他的则有4名监狱长、1个监狱牧师、17名文职人员、20名军官、33名士兵和4名医生,关押费用一天约一万德国马克。鲁道夫·赫斯由此成为世界上享受待遇最高也是最孤独的犯人。
1987年8月17日,赫斯在施潘道监狱中自*身亡。他的死,是个谜。赫斯死后,施潘道盟国军事监狱立即被拆毁了。有关赫斯的绝密档案存放在大不列颠反间谍机关的档案馆里,编号为“密-5”。据说,这些档案等到2017年才能解密。
(五)宣判完毕
宣判完毕,庭长说明,凡有上诉者,可在4天之内向管制委员会呈交“宽恕请求书”。之后,庭长又宣布了苏联法官的不同意见。苏联法官、司法少将特尼基钦科认为,不宣告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为犯罪组织,判处被告赫斯无期徒刑,宣告被告巴本、沙赫特、弗里切无罪而予以释放都是不正确的,没有根据的。苏联法官在长达30页的意见书中详尽阐述了自己的理由。
1946年10月1日下午,纽伦堡欧洲国际军事法庭闭庭。
被告里宾特洛甫、汉斯·弗兰克、赛伊斯·英夸特、巴尔杜·席腊赫、阿尔伯特·施佩尔、卡尔·邓尼茨等6人先后上诉,要求减刑。被告戈林上诉,要求改绞刑为枪决。所有上诉均被驳回,一律维持法庭原判(值得一提的是被告雷德尔上诉,要求改无期徒刑为枪决,亦被驳回)。
四、历史反思经过218天的审判,最终有18个纳粹分子被判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其中11人被判处死刑。对德国来说,纽伦堡审判是黑暗历史的结束,也是同纳粹的过去划清界线的开始。德意志民族从此开始了对历史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