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牡丹江市住建局获悉,牡丹江市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市委编制办公室及市公积金中心五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关于吸引优秀人才、农民进城购房享受补贴及合理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于10月20日正式实施。
凡是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农民,在牡丹江市区内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内的期房、现房等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并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开具税务发票,均可享受购房优惠补贴政策。
其中,在牡丹江市区已经就业、不超过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和本地企业和招商合作项目特殊引进的其他各类专、兼职人才,享受补贴65元/平方米。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学历、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享受补贴85元/平方米。购买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享受补贴50元/平方米,购买商品用房补贴75元/平方米。
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所有条件的缴存职工,调整贷款最高额度,即商品住房调至60万元,产权转让住房(二手房)调至50万元,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调至40万元(此政策执行日期以借款申请人到业务网点办理日期为准)。
相关负责人表示,牡丹江市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凡是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市民(农民)尽快购买住房及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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