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宁至上海的一辆列车上,买了硬座票的女孩到卧铺车厢充电,被卧铺车厢内的一位中年女子拔掉了充电器,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该中年女子对女孩说“你没权利在这充电”。
对此,铁路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充电设备属于配套设施,票价不同则配套设施不同。专家称,对于铁路运输产品和服务来说,不同铁路运输产品享有不同服务。如果铁路管理部门对服务空间进行严格区隔和管理,而且在充电设备上满足旅客的充电需求,可以避免类似冲突发生。此外,出门在外也应互谅互让,不要因为小事而激化矛盾。
相关规定:持低票价席别车票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车厢停留
网上视频显示,在南宁至上海的一辆列车上,一名硬座票女孩到卧铺车厢充电,被卧铺车厢的一名中年女子拔掉充电器后,双方产生争吵。卧铺车厢的中年女子认为,硬座车厢的乘客没有权利到卧铺车厢充电,并表示该硬座车票的女孩已经充了70%的电,而自己手机只剩1%的电。前来调解的列车员称“所有人都可以充”。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月表示,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手机没电”原则上不算“特殊情况”。因此,女孩持硬座车票到卧铺车厢充电并长期停留的行为,违反了铁路相关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红昌分析称,对于不同的铁路运输产品,比如不同座席,对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则不同。铁路管理部门需在物理空间和管理规定上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对服务空间进行严格区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铁路旅客列车设施管理规则。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柱庭表示,普通硬卧的充电装置应当由卧铺乘客优先使用,其他乘客使用应当得到列车乘务人员、优先使用人的同意,但出门在外,大家应互谅互让,不要因为小事而激化矛盾。
王鑫月认为,从乘客向承运机构购票成功的那一刻起,乘客与承运机构的客运合同就已经生效,购买车票时选定的车次座位就是合同条款,乘车就是履行了合同,如果强占了其他乘客的座位或其他乘客座位附属资源,这属于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严重的可认定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
王鑫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专家:火车可提供租用充电宝服务
随着互联网发展,手机已是每个人出门在外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一些长途列车上,乘客或多或少有充电需求。
铁路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列车因设计较早,很多硬座车厢没有充电插孔,而卧铺车厢的充电插孔也不是每个铺位都有。如果在车厢内安装插座,那么车体里的线路都要改造,成本较高。另外,每个插头还要安装稳压设备,这还有一定消防隐患。
张柱庭表示,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过去没有安装插座等充电设备的标准,现在也在逐步完善中,一些列车已开始具备“一人一插孔”的能力。但老式列车的改装也需要一个过程,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乘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行需求携带充电宝。
李红昌认为,从国内外实践来看,随着铁路设备的完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火车提供充电插座、WIFI等日益普遍。因此,消防、铁路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调研和综合考虑,火车可以提供租用充电宝服务,满足旅客的临时需求,避免手机关机,影响旅客出行和通信。
来源: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