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谷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2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谷家庄村、规划庆和街以北、新兴路以东(东至谷家庄村道,西至宁晋县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至规划庆和街,北至宁晋县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的土地,面积约0.90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5月18日,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西筹备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国行
电话:0319—5806910
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谷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2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谷家庄村、规划庆和街以南、新兴路以东(东至谷家庄村道、住宅,西至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至谷家庄村道,北至规划庆和街)的土地,面积约0.133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5月18日,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西筹备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国行
电话:0319—580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