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20号线二期工程(宝安区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南山段)、20号线二期工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使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区段)建设内容为轨道交通工程。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5125.22平方米,经核,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18516.1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2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用地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南山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根据项目申报选址方案,主要为地下工程,拟两处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项目属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现根据上述规定,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批准前,应在深圳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公示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