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立依据
1.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
1.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3《山东省旅店、刻字、旧货业管理办法》
2 办理条件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申办,配备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及硬件
3 申报材料
4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即时受理)→审核→签订告知承诺书→审验合格后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上报→治安大队现场勘查(15个工作日)
5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6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
7 服务电话
0538—7251862
8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证照联办窗口
9 办理事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