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各项工作措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服务新区建设发展,经兰州新区管委会批准,新区公安局决定,对辖区部分道路限速值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南绕城快速路,原限速值60km/h,调整为小型客车100 km/h,货运车及大中型客车80 km/h。
二、黄河大道(纬一路)、中川街(纬三路,经十三路至经一路段)、渭河街(纬七路,经十路至经一路段)、珠江大道(纬十三路,经十三路至经三支路段)、长江大道(纬十六路)、海河街(纬二十六路,北斗路至经十二路段)、北快速路、货站北路、伊犁河街(纬五十四路)、天山大道(经一路,南绕城快速路至纬一路段)、祁连山大道(经七路,南绕城快速路至201省道段)、兴隆山路(经十路,南绕城快速路至纬一路段)、泰山路(经十二路,纬十三路至纬一路段)、昆仑山大道(经十三路)、华山路(经十四路)、中快速路(经十五路)共16条道路,原限速值60 km/h,调整为小型客车80 km/h,货运车及大中型客车60 km/h。
三、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0日起执行。
兰州新区公安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