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现将河西区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的电话公布如下:
公安河西分局:110;
交管河西支队:28041902;
河西区文化和旅游局23278809;
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8368678;
河西区综合执法局:59697022;
河西区民政局:28336917;
河西区城管委:28456979;
河西区生态环境局:28013698
让我们全体河西市民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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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岸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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