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高铁、动车、飞机是常用的远程交通工具,在乘坐之前,乘客需要经过严格的安检,如果携带有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将不被允许上车。那么,乘坐飞机或乘车什么样的刀具能带?管制刀具是怎样的一个认定标准呢?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
3月8日,一名旅客称在太原机场T2登机,随身双肩包里一把小水果刀(刀刃只有4厘米,因本人疏忽忘了托运该双肩包)被机场公安认定为管制刀具,不能带上飞机,甚至托运都不行。
机场工作人员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说该旅客的小刀是管制器(刀)具。该旅客后来查了管制刀具的规定,似乎唯一可以认定该旅客的刀是管制刀具的因素是,“有自锁功能”。
该旅客称,年前带着上述小刀历经了厦门机场,北京机场,哈尔滨机场的托运行李安检,东北的两次高铁安检和几个东北城市的很多次地铁的安检,都没说不能携带。之前还有过几次携带刀刃较长的其他的几把水果刀被太原高铁站、北京机场、厦门地铁查出,不让携带登机或登车(但飞机是可以托运的,包括去美国的航班)的经历。相关人员说这些水果刀的刀刃过长(算是共同因素),所以后来特意买了这把刀刃短的小刀(刀刃只有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