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学规原文和翻译,岳麓书院8条学规及翻译

首页 > 旅游 > 作者:YD1662024-05-10 22:09:37

《岳麓书院学规》

宋.朱熹

时常省问父母;

朔望恭谒圣贤;

气习各矫偏处;

举止整齐严肃;

服食宜从俭素;

外事毫不可干;

行坐必依齿序;

痛戒讦短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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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友必须拒绝;

不可闲谈废时;

日讲经书三起;

日看纲目数页;

通晓时务物理;

参读古文诗赋;

读书必须过笔;

会课按时蚤完;

夜读仍戒晏起;

疑误定要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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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的学规,最早源于朱熹的《书院教条》,到清代乾隆年间,欧阳正焕任书院院长时,提出“整、齐、严、肃”四字并撰诗,刻在碑上嵌于书院讲堂右壁,流传至今。这四个大字刚劲有力,令后人景仰不已。

岳麓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西岸的岳麓山东面山下,是中国古代传统书院建筑,属于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1988年,岳麓书院建筑群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北宋开宝九年,潭州太守朱洞在僧人办学的基础上,由官府捐资兴建,正式创立岳麓书院。嗣后,历经宋、元、明、清各代,至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改为湖南高等学堂。北宋祥符八年,宋真宗召见山长周式,并赐书"岳麓书院"四字门额。 1926年正式定名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历经千年,弦歌不绝,故世称"千年学府",现为湖南大学下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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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清风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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