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龙虎山公安分局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对龙虎山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龙虎山公安分局决定对景区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监控管理,新增的电子监控设备已安装到位,并将于2019年5月20日起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5月20日起,对机动车在龙虎山镇云锦一路、云锦二路、云锦三路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二、自2019年5月20日起,对机动车在龙虎山游客中心广场周边道路(泸溪河大道、排衙石大道、龙虎山大道、云锦一路、云锦二路、云锦三路)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特此通告。
龙虎山公安分局
2019年5月8日
龙虎山景区其它禁停抓拍路段
一、自2018年4月2日起,对龙虎山景区禁止机动车停放的泸溪河大道、排衙石大道(花语世界停车泊位除外)等道路,每日7时至19时实行电子监控抓拍取证。

二、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圣井山景区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龚圣线上清镇沙湾村至圣井山游客服务中心路段,每日7时至19时实行电子监控抓拍取证。

三、自2018年4月2日起,龚资线与圣井三路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正式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