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9月,胡公冕在上海被国民党逮捕入狱。翌年2月,经营救出狱。西安事变时,根据党的指示,先后赴甘肃固原、陕西凤翔,利用与胡宗南的旧部属关系,劝阻胡宗南部东犯。抗战时期,胡公冕根据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做了许多有益于抗日救国和革命的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在上海参加党的地下活动,曾参与策动温州叶芳部队起义,赴西北做瓦解胡宗南部的工作。解放后,任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直至1979年6月30日在北京病逝。1984年1月,经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批准,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胡公冕故居,位于永嘉县五氵束鸟乡五氵束鸟村。1930年5月16日,国民党枫林民团窜入五氵束鸟村,放火烧掉该村三分之二的房屋计64座,300多间,其中包括胡公冕故居。后胡公冕房族在其老屋基上修建了五间二层民房。
李得钊烈士纪念碑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李得钊(1905—1936),又名德昭,永嘉县港头村人。1920年春,以优异成绩考入温州艺文中学,在校期间,和金贯真等学友积极参加进步学生组织的“溪山学友会”。1924年毕业后,受聘在母校附属小学任教。是年冬,由谢文锦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冬,受中共中央指派,赴苏联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者大学学习。1927年回国后,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并担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编辑。1930年,任中共中央军委秘书,是军委**的得力助手,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的建立作出了贡献。1933年,调到中共中央特科总务部工作,后又到中共上海中央局工作。1934年6月26日晚7时左右,在中共中央分局机关(上海马立斯新村)被捕,后移送南京-看守所。在狱中,他坚贞不屈,翌年8月被判15年徒刑,随后移送到南京军人监狱。1936年9月,被折磨致死,年仅31岁。全国解放后,*总理在李得钊烈士家属写给他的信上亲笔批复:“李得钊同志是一位很好的同志,为革命事业牺牲了自己”。李得钊烈士的遗像、遗作及其革命事迹陈列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
李得钊烈士纪念碑,位于永嘉县港头村,修建于1990年。碑坛为正方形,边长8米,计64平方米,每边有六根青石方柱,围以栏杆。正中碑座为凹形小水池,长1.6米、宽1.2米;青石碑体,高3.9米,宽0.8米,正面刻着原*杨尚昆的手书“李得钊烈士永垂不朽”,背面刻着烈士生平简介,碑顶为云彩浮雕。此碑小中见大,象征着烈士立足五湖四海、头顶蓝天白云、一颗红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不息的光辉形象。
李得钊烈士纪念碑是永嘉县文物保护单位、永嘉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