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封条
是公安机关固定证据
调查取证的必要措施
私自撕毁封条属于阻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公安积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日,伊川县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伊川县城区一家KTV,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该场所查封,张贴封条。
9月1日,民警在排查时发现该KTV门口封条被擅自撕毁。通过调查,民警很快找到了擅自撕毁封条人员,并于当日将撕毁公安机关封条的张某阳抓获。据了解,张某阳系被查封KTV房东,因个人原因擅自撕毁公安机关封条进入被查封场所内。
目前,张某阳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无论是司法机关或是行政机关所张贴的封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其查封或者解封都必须由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解封的权利。个人私自撕毁封条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洛阳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任何形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损毁工作人员依法扣押、查封的财物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 平安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