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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自己主动离职,就不是单位把你辞退。
*好好的,为什么离职?
是单位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条件吗?
是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吗?
是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五险”吗?
是单位的规章制度你认为不合理,动不动就罚受不了?
是签的劳动合同有单位胁迫手段?
还是单位不顾你的生命安全违章指挥,强令你冒险生产了?
如果单位有上述行为,你单方面提出离职是正当的,法律允许的。
老板怎么哄你留你也不干。
你自动离职应当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你这种自动离职,应该获得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每1年有1个月的工资,超过6个月的算1年。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
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15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你自动离职,可别这山望着那山高。到了新单位还不如原单位呢,你可别后悔。
你说从原单位离职后,没找到合适的新单位,能否领到失业救济金?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有3个:
已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这3条是第2条是关键,非自己意愿中断就业的。
比如被单位开除,被单位辞退,被单位除名的,无过失性辞退的,经济性减员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造成失业的原因,以上的情形不是劳动者想失业就失业的,是单位的客观原因,客观情况决定被动离职失业的。
而主动提出离职,不包括“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之内。
因而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自己主动离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在原单位离职,又领不到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寻找新的工作单位,上班工作按月领工资,比领失业金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