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8年的夏天,被告人林某、戴某夫妻二人制作白凉粉和烧仙草以每斤3元至5元的价格售卖给街边过往行人。2018年7月,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被告人林某销售的白凉粉和烧仙草。经检测,送检的白凉粉中硼酸含量为552㎎/kg;送检的烧仙草中硼酸含量为839㎎/kg。
漳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戴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林某、戴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示
硼砂是什么?1克即可中毒!
硼砂,通常为含有无色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可用作清洁剂、化妆品、*虫剂等,毒性较高,若人体摄入过量,易引起多脏器蓄积性中毒,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将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3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