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树绑扎带

首页 > 农林牧渔 > 作者:YD1662023-06-14 11:34:07

威海金苹果带分枝苗木繁育技术规范(DB 3710/T128—2020)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opagation of Weihai Gold apple feathered trees(DB 3710/T128—2020)

苹果树绑扎带,(1)

苹果树绑扎带,(2)

意大利博尔扎诺苹果采摘 2013年

苹果树绑扎带,(3)

意大利博尔扎诺苹果园 2013年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和评估。

本文件起草单位: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农业科学院、威海苹果行业协会、威海臻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文登区龙山家庭农场、威海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山东青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51号农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浪波、王林军、黄琳青、叶全、王仙林、高常燕、杜兆花、王兆顺、王梓清、唐永辉、周志卫、鞠传波、王书彬、毕可利、孙波、谷巍、徐谦。

威海金苹果带分枝苗木繁育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威海金苹果带分枝苗木繁育的砧木与品种、圃地选择、土地准备、一年生苗木培育、二年生带分枝苗木培育、分级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矮化自根砧威海金苹果带分枝苗木繁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8370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T 1085-2006 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DB3710/T 108 苹果矮砧轻减集约果园周年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1号

《威海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威海市苹果矮砧轻减集约化栽培技术意见的通知》(威农字〔2015〕17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芽苗 budded or grafted tree

采用枝接或芽接的方式,将砧木与接穗嫁接愈合在一起且接芽未萌发的苗木,也称半成品苗。秋季芽接愈合后不剪砧、不萌发的半成品苗木,也称芽瘪苗。

3.2 

萌蘖 Sprout tillers

从砧木基部萌发生长的枝条。

3.3 

砧苗根簇 root cluster of apple rootstock

着生在无性繁殖砧木根部茎段上的簇状须根。

3.4 

一年生带分枝苗木 one-year feathered tree

指上年秋季嫁接的芽瘪苗或当年春季新栽植的芽苗,当年生长期内经圃内整形,形成中心干上带有一定数量分枝的苗木。一年生带分枝苗木可细分为9个月苗木和12个月苗木两种类型。苗木高度一般大于1.5 m,中心干70 cm以上部位均匀着生5 个~13 个、长度15 cm~20 cm左右的角度开张的分枝(侧枝)。

3.5 

二年生带分枝苗木 two-year feathered tree

一年生无分枝壮苗当年秋季不出圃,次年春季萌芽前在中心干离地面高度65 cm~75 cm处短截,保留第一芽萌发生长并经圃内整形,至秋末培育成的中心干上着生较多分枝的矮化自根砧优质大苗,也称“可尼圃Knip”苗木。苗木高度一般大于1.8 m,第一侧枝离地面高度0.8 m~0.9 m,中心干上均匀着生7个~15个、长度20 cm以上的角度开张的分枝(侧枝)。

4 砧木与品种

4.1 砧木宜选用M9T337、JM7、PAJAM2、B9等矮化砧木苗。

4.2 接穗品种为威海金苹果,品种特性参考附录A。

5 圃地选择

5.1 宜选择背风向阳、地势开阔规整、交通方便、远离污染源相对独立的圃地。土质以沙壤土、壤土或轻粘壤土为好,土壤pH值6.0~6.8,土层深度大于80 cm;排水、浇水条件良好,地下水位不超过1.5 m;周边或园区内有充足水资源;前10年内未繁育过苹果、梨等仁果类以及桃、李等核果类果树苗木且未种植过同类果树,圃内无苹果蠹蛾、亚洲梨火疫病菌、梨火疫病菌、李属坏死环斑病毒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1号规定的与苹果相关的检疫性病虫害、病毒。

5.2 园区生态环境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四周宜建设防风林带或绿篱隔离带,树种为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生长快、易成活且与苹果没有共生病虫害的乔灌木。圃地周边15 m内应无杨树、槐树、榆树等,500 m内应无苹果树、梨树等仁果类果树,周边5 km内应无龙柏、塔柏、圆柏等桧柏类林木。

6 土地准备

6.1 土地平整

定植前一年秋季或当年春季深耕土地,深度达到50cm~80cm,并进行平整。

6.2 土壤改良

春季栽植前1 个~2 个月施用磷酸一铵或磷酸二铵50 kg/666.7m2~100 kg/666.7m2,腐熟牛粪等优质土杂肥4 m3/666.7m2~12 m3/666.7m2,同时土内施入能够防治根部病虫害的噻唑磷、辛硫磷颗粒剂、棉隆等*菌、*虫剂后深耕,具体按GB/T 8321执行。

6.3 道路及灌排系统

完善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安装滴灌、管灌、喷灌及肥水一体化设备,规划建设好排涝系统,确保积水及时排出。地头和圃地内部宜修建宽4 m~10 m机械作业道路。

6.4 附属配套设施

根据圃地规模,修建苗木分级包装场地、临时存贮库房,生产机械、农药肥料及管理工具等专用库房。

7 一年生苗木培育

7.1 芽苗来源

7.1.1 冬春季的芽接或枝接

上年冬季11月至当年春季4月上旬宜在室内枝接;当年3月~4月宜在圃内露天或枝接。接芽嫁接的部位在根砧段上部约38 cm~40 cm处。

7.1.2 上年秋季的芽接

上年秋季8月下旬至9月下旬宜在圃内露天采用带木质部芽接方法嫁接苗木(“芽瘪”苗),嫁接部位根砧段上部的38 cm~40 cm处(即根颈上方15 cm~20 cm处)。

7.2 芽苗定植

春季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期间,定植芽苗或砧木苗。株距25 cm~40 cm,行距60 cm~80 cm,栽植深度20 cm左右。定植后埋土踏实,浇一次透水。

7.3 栽后管理

7.3.1 补接与剪砧

7.3.1.1 栽后或嫁接后15d~20d内检查芽苗成活情况。凡是芽体和鳞片呈新鲜状态的即嫁接成活;凡是芽体变黑的即嫁接未成活。未成活的应及时补接。

7.3.1.2 对接芽成活的苗木,在接芽上方0.5 cm~1.0 cm处剪砧。解绑与剪砧同时进行。

7.3.2 除花

品种接穗萌芽后,带有花蕾长出时,不宜立即掐除,应在花序分离期剪除花朵。

7.3.3 除蘖

检查品种萌芽情况,顶梢生长至20 cm~30 cm时,只选留一个健壮的品种新梢,去除全部萌蘖。全年除蘖2 次~3 次。

7.3.4 插立杆

接芽长到30 cm前,在苗木同一侧插立杆,主要材料有竹竿、钢筋或玻璃纤维棒等,其中玻璃纤维棒粗度8 mm、高度1.4 m。立杆要靠近植株,入土深度20 cm~30 cm。

7.3.5 绑扎带

新梢生长至30 cm时,进行第一次绑扎,可采用多功能绑蔓绑枝等机械把新梢直立地绑扎到立杆上,绑扎时应避免从萌芽处折断新梢。以后每生长20 cm~40 cm绑扎一次,共需绑扎3 次~4 次。

7.3.6 水肥管理

7.3.6.1 水分

定植后保持土壤含水量60%~80%,灌溉水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7.3.6.2 施肥

全年应土壤追肥2 次~3 次,第一次在萌芽期,最后一次在七月底八月初。全年宜喷施叶面肥2 次~6 次,以氮肥为主。

7.3.7 病虫草害防控

7.3.7.1 病虫防治

苗期重点防治绿盲蝽、蚜虫、卷叶蛾、食叶害虫、大青叶禅、轮纹病、腐烂病、白绢病等病虫害。根据防治对象的发生情况,及时合理使用农药。一般在萌芽期至5月下旬,每15 d~20 d喷药1次;6月上旬至9月上旬,每15 d~20 d喷药1次;9月中旬后,宜防治大青叶蝉等1次~2次。具体防治措施参照NY/T 1085-2006、《威海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威海市苹果矮砧轻减集约化栽培技术意见的通知》和DB3710/T 108中相关规定执行。

7.3.7.2 清除杂草

应采用人工或机械除草,也可采用覆盖等方法除草。

7.3.8 田间标识

圃区内应设置清晰牢固的标识牌,标明砧木和品种名称、接穗品种来源、脱毒情况、嫁接与定植时间等信息。

7.4 圃内整形

7.4.1 一年生无分枝苗木的培育

当年定植的芽苗,在新梢萌发生长后,不对新梢采取剪(掐)顶叶、喷施生长调节剂等促分枝技术措施,保持新梢主干直立生长。当年可培育成无分枝(或带少量侧枝)苗木。无分枝苗木一般不出圃。

7.4.2 一年生带分枝苗木的培育

当年定植的芽苗,在新梢(即计划培养为主*延长梢)生长至离地面高度70 cm~80 cm时进行剪(掐)顶叶和喷施生长调节剂处理(见附录B),至8月上中旬结束。两种技术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交替使用,两次间隔时间7 d~10 d,共进行3 次~4 次。

7.5 出圃

7.5.1 起苗时间

在秋季落叶后至翌年春季萌芽前起苗。秋季起苗,宜分拣后入冷库贮存。

7.5.2 起苗

采用人工起苗或使用专用机械起苗。起苗时应保持根系完整,剔除病虫及伤残苗木。

8 二年生带分枝苗木的培育

8.1 截干

春季萌芽前,对上一年的‘威海金'无分枝苗木于距地面65 cm~75 cm(嫁接口以上55 cm)处截断。

8.2 除萌

发芽后,只选留剪口下第一个健壮的新梢,去除全部萌蘖。保持定干高度以下无侧枝。

8.3 水肥管理

8.3.1 生长季以施复合肥为主,撒施。单次施肥量10 kg/666.7m2~15 kg/666.7m2,全年共2次。全年宜喷施叶面肥2 次~6 次。

8.3.2 其它同7.3.6。

8.4 绑扎带

同7.3.5。

8.5 病虫草害防控除草

同7.3.7。

8.6 促生二次分枝

当顶梢长至15 cm~20 cm时,进行剪(掐)顶叶和喷施生长调节剂处理,方法同7.4.2。

8.7 起苗出圃

同7.5。

9 分级与贮存

9.1 苗木分级

依据高度、粗度、侧枝数量、倾斜度、根族或根系着生点数量等项目指标,把苗木分为特级、1级、2级、3级共4个级别,分级标准见表1。每10 株或20 株为1捆,包装挂牌、统计后入库贮藏。

苹果树绑扎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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