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看我们村里还有闲置的宅基地,就这么闲着挺可惜的,我想要过来建个养殖场,这样能行吗?
律师解答:
不行。从法律的角度看,宅基地主要功能是用于居住建房使用,规模化的养殖场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这是违反法律规定;从邻里关系来看,养殖场排污会产生环境污染,可能侵犯周围居民的相邻权。
1.宅基地使用性质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知,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其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权利。
2.规模化养殖厂不能用宅基地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基本农田上修建养殖场。
所以,宅基地上建设养殖厂,不仅改变了土地用途,还有违反“禁止在人口集中区域修建养殖场”的规定。当然普通农户在自己家院子里养一两只猪或几只鸡鸭不属于养殖场性质,不属于上述情况。
3.建养殖场该注意哪些?
养殖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