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的部分赃物
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丁某对自己盗窃朱女士家黄金首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调查,丁某一个月前才刚刚从江苏老家来到海宁,虽然在长安镇上的某家工厂找到了工作,但日子过得并不宽裕。
4月6日中午,丁某吃过午饭后出门散步,路过失主丁女士的家时,他无意间看到大门虚掩着,没有关严实。歹意遂生,丁某趁四下无人,直接推门进入屋内。丁女士家的卧室在二楼,丁某来到卧室后,翻找到了1条金项链、1个金观音挂坠以及2条手串,随后迅速逃离现场。
黄金首饰到手后,丁某分两次将部分首饰卖到一家金银回收行变卖,非法获利4万余元。拿到赃款后,丁某便开始疯狂挥霍,不仅大肆吃喝玩乐,而且还买了新手机等物品。直至落网时,钱花得只剩下了27000元。
目前,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
潮警有话说
针对该起黄金盗窃案,蜀黍要提醒出门在外的业主,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金银首饰以及大量现金,一楼二楼的住户最好能装上防护栏,离家时,要将门窗关紧、锁好。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防盗知识:
1.邻里和睦
天时不如地理,地利不如人和,邻里和睦,相互关照,不给小偷可趁之机。
2.注意门窗等出入口安全
出门时关好窗户、锁好门,防盗门一定要反锁,靠近室外水(天燃气)管道的窗户、阳台做好防护。
3.不要在家中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大量现金应存放在银行,并将存折与身份证、户口簿分开存放;金银手饰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有条件的,可购买(租用)保险柜用于保管贵重物品及有价证券。
4.发现家中被盗不要慌张
发现家中被盗时,不要急于清理物品,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若现场抓住小偷,要随机应变,找到机会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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