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事儿与爱情无关。
1998年,我们确实十八岁。
学校里的伙食淡得出鸟来,我跟兄弟老裴就商量着出去买点肉打打牙祭。
年轻人的行动力有权不受质疑,年轻人有权不走寻常路,我们翻墙且不被抓的技术一向不错。
年轻人也有点小钱钱,但是年轻人不懂买肉,于是那个满脸横肉的镇关西卖给我们一块血脖肉,生物学上讲大约就是一头猪的淋巴,不能吃的。
这是路上遇到一位大娘告诉我们的,明白之后我觉得自己才是一头猪,猪当然也会发脾气,我抄起板砖就要回去拍那卖肉的泼才,被老裴死死拖住。
当时虽然怒火万丈,后来我还是很感激老裴,毕竟处分可不像拍砖一样好玩。兄弟就是兄弟,跟你一起去拍砖的是兄弟,死死拖住你的也是兄弟。
老裴同志去世整二十年啦,大三那年他突发心脏病,走得很平静很快,没受什么罪。二十年来,我仍常常梦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