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认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产品名称、描述、型号、数量、金额:
设备含税总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含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订货号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提取/放置工作单元 | 1 | ||||
2 | 包装工作单元 | 1 | ||||
3 | 电源盒 | 2 | ||||
4 | 操作开关板 | 2 | ||||
5 | 工作站底车 | 2 | ||||
6 | 仿真盒(数字量,模拟量) | 1 | ||||
7 | PA加工工件 | 1 | ||||
8 | 触摸屏单元 | 1 | ||||
9 | 杯体、杯盖供料仓模块 | 1 | ||||
10 | 翻转搬运手模块 | 1 | ||||
11 | 摆动搬运手模块 | 1 | ||||
12 | 印字模块2 | 1 | ||||
13 | 加热及温度控制模块 | 1 | ||||
14 | 皮带输送机1模块 | 1 | ||||
15 | 皮带输送机2模块 | 1 | ||||
16 | 称重模块 | 1 | ||||
17 | 自适应吸盘搬运手模块 | 1 | ||||
18 | 仿生抓取模块 | 1 | ||||
19 | 合计 |
说明: 报价包含运费,税费。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并且为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过的全新正规产品。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保修期为 一年(原厂质保)。以乙方收到最终客户项目验收合格报告的日期为保修起始日期。
2、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保修期结束后,若甲方要求进行延长保修、升级改造或其它相关服务事宜的,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乙方提供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不足的从质保金中扣除,由乙方承担。上述维修乙方均应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使其恢复正常使用,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4、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设备造成货物暂停使用,因此给甲方和/或最终用户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保修期应相应顺延。
5、保修期后乙方有责任继续为甲方和/或最终用户提供维修服务,且只收取人工费和材料成本费。
第四条 交货(提货)时间
交货时间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第五条 交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货物接收人:甲方指定
乙方应在交货前三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
第六条 检验方式及检验期限
1、乙方送货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开箱检验,乙方配合甲方验收。如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验收证实符合合同要求后,由甲方出具初次验收合格报告,视为乙方交付货物合格。此验收报告视为乙方结账的最终依据。
2、货物验收标准:
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就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
对货物外在表面质量异议期为甲方验收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货物的内在质量异议期为甲方将此设备安装后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产品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结算时间及方式
1、 付款方式:
l 甲方支付90%预付款,款到5个工作日内发货。
l 剩余10%货款在货到用户指定实验室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甲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处理:
1.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总额的千分之壹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总额的5%为上限。
1.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处理:
2.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如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总额的5%为上限。
2.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要求维修、更换或者退货,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则按照本条乙方违约责任的第(1)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乙方提前交货的,需取得甲方许可,甲方提前接货后,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2.4乙方交付的产品,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5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的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加盖骑缝章),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需要在合同更改地方加盖公章后,才为有效变更。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采购方(盖章): | 供货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传真: | 传真: |
开户行: | 开 户 行: |
账号: | 账号: |
电话: | 电话: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