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梁下部纵筋
与上部纵筋标注类似,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同排纵筋有两种不同直径时,用加号“ ”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且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例 6 ф 25 2/4表示下部纵筋共两排,上排2 Φ 25,下排4 Φ 25,全部伸入支座。
当梁下部纵筋不全伸入支座时,将梁支座下部纵筋减少的数量写在括号内。
例 6 Φ 25 2(-2)/4表示上排纵筋2 Φ 25,不伸入支座,下排纵筋4 Φ 25,全部伸入支座。
3.原位标注——加腋
当梁设置竖向加腋时,加腋部位下部斜纵筋应在支座下部以Y打头注写在括号里。
当梁设置水平加腋梁时,水平加腋内上下部斜纵筋应在加腋支座上部以Y打头注写在括号内,上下部斜纵筋之间用“/”分隔。
当多跨梁的集中标注中已经注明加腋,而该梁某跨的根部却不需要加腋是,则应在该跨原位标注等截面的b×h,以修正集中标注中的加腋信息。
4、附加箍筋或吊筋
附加箍筋和吊筋用在主次梁相交处,钢筋画在主梁上,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线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注在括号内。
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时,可在图中统一说明,少数与统一说明不一致者,再原位引注。